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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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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建设单位: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 |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
| 建设单位: |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张弘 |
| 电话: | 18086153116 |
| 邮编: | 438800 |
| 地址: | 湖北省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盖章) |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盖章) | 黄冈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电话: | 18086153116 | 电话: | 0713-838667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邮编: | 438800 | 邮编: | 438000 |
| 地址: | 湖北省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 | 地址: | 黄冈市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9楼 |
1.前言
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9日,注册地点为湖北省团风县城南工业园,经营范围为布匹印染加工织造;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革、革制品、PU革、无纺布、服装纺织原料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装材料、五金材料、文化用品、钢材批发兼零售;农副产品收购(棉花、谷壳、谷糠等)。(上述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了长远发展,实现行业产业链的延伸及产业转型升级,于2018年与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旗下的武汉裕大华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并购,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纺织品生产、加工及贸易;布匹印染加工织造、销售;纺织辅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销售;产品开发;百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房产租赁;热能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随着国家对印染行业绿色发展要求的持续提高,智能制造是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在“重点任务——推进纺织智能制造”中的“智能化印染生产”中提出:要建设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实现从单一装备的数控化向整体工厂的智能化转变。目前该项目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0年8月,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委托了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9月1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函【2020】130号)批复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受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此,于2021年9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初步检查了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于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6月29日、6月30日,7月19日、7月27日,8月2日、8月9日、8月19日、8月24日,9月1日、9月8日、10月21日、10月25日期间,分批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开展了多轮监测。在调查大量资料和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
(7)《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4其他相关文件
(1)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情况
3.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114.89934°,E30.614971°),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468m²。项目南侧靠近湖北新春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北侧临近黄冈新安药业有限公司,西邻江北公路,东侧临近湖北方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此外厂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重要建筑物,名胜古迹等。
3.2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468m²,本次技改工程总体不改变厂区现有平面布局,生产线改造主要在1#车间和2#车间内改造,锅炉改造在现有锅炉房内改造,污水处理站在现有处理单元基础上改造,另外,在厂区南部新建1栋办公楼及成品仓库。厂区按功能划分为综合办公区、生产主体区,厂区设置2个出入口。其中办公楼、宿舍楼、成品仓库位于厂区南部。主体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其中1#车间位于厂区西部,2#、3#车间位于厂区东部,3#车间位于2#车间北侧。锅炉房位于3#车间北侧,污水处理站位于1#车间北侧。项目区内物流与人流分开、生产与生活分开,且相距较远,布局较为合理。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3.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阶段性建设内容一览表详见下表。
表1项目阶段性建设内容一览表
3.3.2给排水
(1)给水系统
给水水源由团风县城南工业园自来水管线供给,管径DN200引入,供水压力0.3MPa,供水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2)排水系统
园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度,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至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河;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供电
供电电源由城南工业园区变电站110KV供电线路供给,厂区采用10KV回路供电,设中心变配电房,分配至各车间配电室。
(4)供热
项目生产供热由1台25t/h燃煤蒸汽锅炉、2台7MW导热油炉、1台1.4MW导热油炉供给(其中1.4MW导热油炉供热给租赁企业),同时配备2台4t/h燃气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3.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劳动定员:公司定员150人。
(2)工作制度:全年生产天数为320天,每天8小时。
3.5项目用水量及水平衡
本项目总用水量7767.89t/d,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82.53t/d。项目水平衡见下表。
表2项目最大日水平衡表(单位:m³/d)

图3项目水平衡图
3.4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95%;项目实际总投资1053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50%。
3.5工程分析
3.5.1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
3.5.1.1生产工艺原理及先进性
项目将外购进厂的坯布经染色、整理后外售。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自动化较高的先进设备,同时采用了有效的节能、节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其清洁生产总体指标可以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1)染色原理及基本作用
染色生产是将纤维原纱或织物浸入有一定温度的染料水溶液中,染料与纤维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学结合,染料从水相向纤维移动,水中的染料量逐渐减少,经过一段时间后达到平衡,染料结合在纤维中的现象叫做染色。纤维染色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
①染料首先在染液中被吸附在纤维表面上,吸附速度较快,染色开始后很快就能达到吸附平衡;
②染料有纤维表面不断向纤维内部扩散(渗入),破坏了纤维表面的吸附平衡,纤维又从染液中吸附新的染料建立新的平衡,纤维又从染液中再继以扩散、吸附,使染色过程向前发展;
③染料固着在纤维内部(包括化学性固着和物理化学性固着),其过程也是非常迅速的。
技改项目染色采用活性染料,染料分子中含有能与纤维分子中羟基、氨基等发生反应的基团,染色时于纤维形成共价键,故而也称为反应性染料。活性染料具有颜色鲜艳,均染性好,染色方法简便,染色牢度高,色谱齐全和成本较低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棉、麻、黏胶、丝绸、羊毛等纤维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
活性染料染棉,最常采用的染色方法:浸染法,另外还有轧染料。浸染法:浸染法又可分一浴一步法,一浴两步法,两浴法三种染色方法。A:一浴一步法:是在碱性浴中进行染色,即在染色的同时进行固色,这种方法工艺简单,染色时间短,操作方便,但由于吸附和固色同时进行,固色后染料不能再进行扩散,因此匀染和透染性差。同时在碱性条件下染色,染浴的染料稳定性,水解的比较多。B:一浴二步法:先在中性浴中染色,当染料上染接近平衡时,在染浴中加入碱剂,调整pH值至固色规定pH值,(一般为11)这时染料与纤维达到共价结合,达到固色目的。一浴二步法是活性染料浸染法中比较合理的染色方法,它不仅可经获得较高的上染率和固色率。而且有良好的匀染效果,因此棉针织物染色常用这种方法。本项目采用一浴二步法染色方法。
(2)技改项目工艺先进性
技改项目选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实现生产装置密闭化,生产线或生产单元安装计量统计装置,实现连续化显示统计,对水耗、能耗有考核。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车间整洁,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于温度较高的蒸汽加热设备及导热油加热设备,均采取保温措施。技改项目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技改项目采用进口先进的染色设备,采用快速短流程工艺,缩短了处理时间,同时减少了助剂和水的用量,有利于减轻后续废水处理负荷,工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同时,技改项目采用小浴比染色,染色浴比1:5。
②技改项目通过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使复杂的工艺得以简单实现,工艺重现性好,生产管理明晰有效,可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③技改项目采用自动染化料输送及中央控制系统,实现自动配料、称料、化料、管道化自动输送。
④定型机具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箱体外层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自动化控制程度高,可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物料能耗,而且能保证高质量产品的得率。
⑤技改项目采用生物酶退浆工艺,减少了水污染物的产生量。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采用的工艺先进,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及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3.5.1.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染整工艺流程
(1)开幅
采用退卷松布机、胚布剖布机对坯布进行开幅。
(2)预定型
采用定型机对坯布进行预定型,预定型温度控制在180℃。定型机采用厂区导热油炉提供的热导热油间接加热,本工序会产生定型废气G1-1及设备噪声,定型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及颗粒物,定型废气采用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定型废气时油水分离装置产生废油S1-1,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
(3)前处理(含水洗)
前处理的目的主要是去除织物上的油剂、浆料以及在织造储运过程中所吸附沾染上的污垢,使织物洁白、柔软,具有良好的渗透性能。前处理过程在高温染色机中进行,将坯布放入高温染色机,通过注料系统加入水及双氧水等助剂,将这些漂洗助剂按一定比例配制成符合要求的溶液,对布料进行前处理(温度90℃,时间140min,浴比1:5),处理后经五道水洗可充分去除织物上的果蜡等杂质。其中最后一道水洗水排入脱硫塔循环水池,前处理废水和前四道水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此工序将产生前处理废水W1-1、水洗废水W1-2。
(4)染色(含水洗)
染色在高温染色机内进行,采用一浴两步法。生产中将根据产品颜色要求的不同进行电脑配色,在一定温度作用下,利用不同的染料和助染剂使针织布得到不同的颜色。染色温度控制在98℃,保温染色时间80min,固色温度98℃,固色时间45min,浴比1:5。本项目染色后需进行6道水洗,其中最后一道水洗水排入脱硫塔循环水池,染色废水和前五道水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过程产生染色废水W1-3、水洗废水W1-4。在调浆、配料过程中会产生染料废包装桶和包装袋S1-1。
(5)洗毛脱水
染色水洗后坯布进入洗毛压水开幅剖布机进行洗毛脱水,脱水率约为60%,该工序产生废水W1-5。
(6)拉幅定型
染色脱水后的坯布进入后整理工段。后整理是改善织物外观、手感和增加服用性能的工艺过程,首先包括稳定织物形态而进行的拉幅工艺。
定型整理,用以消除织物在前各道工序中积存的应力和应变,使织物内纤维处于较适当的自然排列状态,从而减少织物的变形因素。
脱水后的织物利用定型机进行烘干定型,最终使尺寸稳定,布面平整,无褶皱。定型所需温度较高,由导热油炉热油供给,定型温度为180℃,烘干后织物含水率降为5%左右。此过程会产生定型废气、定型废油及设备噪声,定型废气G1-2经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定型废气时油水分离装置产生废油S1-2,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
(7)验布、包装、入库
指通常的检验打卷与包装工序。检验在验卷机中进行。最后染整后坯布进行自动包装,包装后的布匹转入仓库代售。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4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5.2生物质气化炉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图5生物质气化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项目生物质气化炉以生物质成型燃料为原料,项目生产的生物质原料经过输送带进入料斗经过给料系统提升到气化炉上部入料口进入生物质气化炉,生物质原料通过与气化炉鼓凤机系统鼓入的空气进行不完全燃烧(干燥和氧化、还原等反应)产生一种含有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的混合燃气,成为生物质燃气。
生物质气化系统主要由送料系统、燃气发生系统、排渣系统、燃气输送系统、控制系统和安全防爆系统等组成,主要部分功能及产污分析描述如下:
(1)送料系统
项目进料采用双螺旋给料机,动力设备为电磁调速电机。螺旋给料机既便于连续均匀进料,又能有效地将气化炉同外部隔绝密封起来,使气化所需空气只有进风机控制进入气化炉。电磁调速机可任意调节气化炉的进料量。
(2)燃气发生系统
本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主要有单体流化床炉和分离器组成。气化剂即空气由进风机通过流化床炉底部气化板吹入炉内,在流化床上同生物质原料进行气化反应,生成的气化燃气进入分离器,气体中携带的颗粒经沉降分离后返回流化床,重新进行气化反应,燃气则由分离器上部出口进入后部的净化装置。本项目所采用的气化炉运行温度在900℃左右,空气当量比在0.22~0.35之间,产气率为1.4~2.03Nm³/kg,碳转化率达到80%~97%,气化热效率达到85%。
(3)出渣系统
经气化后的少量炉渣排出炉体,气化炉底部排渣口设水封槽,气化炉底部炉底排出的炉渣在重力作用下落入集灰池,冷却后的炉渣由除渣机排出集灰池外,由密闭管道输送至灰库袋装暂存。
(4)燃气输送系统
主要包括送风机(引风机)、进风阀门、燃气输送管道及附属阀门等组成,燃气输送系统均密封严实、充分保温,此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5)控制系统:
根据设备位置设置一个控制室,根据主、辅机设备的可控性,自动化水平按中等使用水平设计,即运行人员能在就地控制室分别对主、辅机设备进行监视控制,在就地运行人员的配合下,实现设备的起停,正常运行工况的监视和控制,以及紧急事故处理。控制和监视由随其成套提供的控制盘在就地控制室实现监控。采用常规监控仪表。
(6)防爆系统
当炉内的燃气由于任何原因发生爆燃,燃气管道上的阀门会迅速关闭,以切断氧气、燃气的供应,从而停止燃气的产生;同时,爆燃的气体会从防爆门、防爆水封等处宣泄而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生物质燃气净化工艺
本项目采用二次氧化工艺+高温干式净化工艺,该工艺使燃气具有300-400℃的温度,并在该状态下进入净化设备完成净化,既有效脱除了燃气中的粉尘,又不会在净化过程产生焦油、废水、废渣。该工艺具有更高效热效率,同时比湿式净化更具环境友好性。
该工艺实施需要两个步骤:
A、特别设计的高温燃气气化炉
传统气化炉气化过程分为生物质原料的氧化反应、还原反应、热解和干燥等四个过程,气化炉反应可分为氧化层、还原层、裂解层和干燥层。生物质燃气为中低温燃气,温度为100-250℃,该工艺下,生物质燃气中的木焦油容易析出,与粉尘混合在一起,堵塞燃气管道和净化设备,同时在净化过程中会产生净化废水,若处理不当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工艺在裂解层加入少量的氧气,使裂解层局部氧化,提高上部料层的温度。补氧量以燃气温度为准,要求控制生物质气化炉的出口温度达到300-400℃,所产生的燃气为高温燃气,该温度下的生物质木焦油以气态存在,同时为了防止木焦油产生,生物质热解气化装置内配套多片焦油分离挡板组成,当粗燃气经过焦油分离挡板时,燃气中的大部分焦油自然与气体分离,回流到气化炉再次裂解,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焦油废液。
B、高温净化设备及全程保温管路
传统的净化装置由于要同时处理焦油和粉尘,因此容易堵塞,并降低净化效率,采用高温气化工艺,控制燃气温度达到300-400℃,该温度下的生物质木焦油以气态存在,此时净化设备只要高效处理粉尘即可。
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一般可达到70-80%,项目粗燃气中粉尘主要为生物质原料中吹出的松散料,颗粒较大,可达到较好的除尘效果,除尘效率取80%,气化出来的高温生物质燃气含有少量的灰分,粗燃气经过耐高温旋风除尘器除尘,燃气净化过程会产生除尘器粉尘,收集后运至灰仓暂存。
(8)挥发性有机物、焦油产生情况
项目使用的生物质原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不使用废板材、聚合板边角料等含有机化合物的木质废料,气化系统和燃气净化系统均为密闭系统,因此项目气化阶段不会有挥发性有机物逸散。
本项目气化采用的工艺为生物质高温气化燃气直接缩短距离输送至导热油炉燃烧系统内进行燃烧的工艺。由生物质气化工艺及燃气净化工艺可知,气化产生的燃气温度达300℃以上,气化产生的焦油呈气态,同时为了防止木焦油产生,生物质热解气化装置内配套多片焦油分离挡板组成,当粗燃气经过焦油分离挡板时,燃气中的大部分焦油自然与气体分离,回流到气化炉再次裂解,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焦油废液。
3.6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辅助设施见下表。
表6主要设施、辅助设施及设备一览表
3.7主要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7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4.建设项目污染及治理
4.1废气
4.1.1定型废气
技改项目定型机采用导热油间接加热方式,定型过程产生废气,定型机废气的成分较复杂,主要为烃类物质(以非甲烷总烃计)、粉尘颗粒物等污染物。定型机废气污染物来源主要为:
①非甲烷总烃
定型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自织物的纺丝油剂受热挥发、织物表面的各种染化料受热挥发,由于纺织品中的油剂、蜡质等在高温下为气态,产生了油脂、有机质等产物。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定型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②颗粒物
颗粒物主要来源于以下二个方面:a、布料短纤维,经前处理、染整处理后,附着在坯布表面的短纤维在热定烘干形成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b、染料、助剂等颗粒,附着在坯布表面的染料、助剂等物质,经热定型烘干后形成细小的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
目前处于阶段性建设,定型机废气处理实际建设情况为:1车间建设4台定型机,配套1套“一拖四”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2车间配套1套“一拖二”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共计2套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剩余设备待企业后续资金到位后建设。
4.1.2醋酸挥发气
项目染色醋酸原料由人工投入染化料输送系统,然后通过泵投入全封闭染色机内生产。
4.1.3锅炉废气
技改项目将现有7MW燃气导热油炉燃料来源进行改造,使其实现天然气、生物质燃气两用,并新增一台7MW天然气、生物质燃气两用燃气导热油炉,同时由于蒸汽使用量减少,燃煤锅炉运行时长由24h/d减少至20h/d。
4.1.4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胶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有H₂S、NH₃,恶臭废气主要产生于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等处理单元。目前各单元管控情况:①调节池:已完全密闭,无废气泄漏;②厌氧池:已密闭,预留检修气口,非检修时用临时密封盖覆盖,减少无组织排放;③好氧池:未采取密闭措施,也未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恶臭气体直接无组织排放;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后续将完成好氧池密闭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同时优化厌氧池气口密封方式,确保恶臭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4.2废水
4.2.1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排放量为6121.6t/a。本项目区域城南工业园已纳入团风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满足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公告的要求。
4.2.2生产废水
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和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作为净下水排放。技改项目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附表A.2针织棉及棉混纺织物染整废水水质中“纯棉产品”废水水质:pH:9.0-11.5,色度:200-500倍,COD:500-1000mg/L,BOD5:200-350mg/L,SS:150-300mg/L。
回用途径和回用水量:技改项目回用水由三部分组成。①蒸汽冷凝水,技改项目中蒸汽冷凝水用量为500m³/d,项目蒸汽加热采用间接加热方式,蒸汽冷凝水水质良好,可直接回用于锅炉房蒸汽制备;②循环冷却水,项目设备冷却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冷却水水质良好,可直接循环使用,循环水量约为1800m³/d;③燃煤锅炉废气脱硫系统利用项目工艺水洗水625.0m³/d、软水制备浓水220.91m³/d,合计845.91m³/d。技改项目重复水总量为3227.51m³/d。

图8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如下:生产废水已通过“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预处理,生活污水已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出水水质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已稳定达到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
现有污水处理站改造已完成,改造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较改造前减少,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359.4m³/d;根据污水处理站各工艺单元实际运行参数核算,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已达到4500m³/d,处理规模依托可行。目前,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稳定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处理工艺运行稳定且依托可行。
4.3噪声
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染色机、定型机及各类泵等,实际运行中其噪声值稳定在75~90dB(A),已通过系列降噪措施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已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将主要高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墙壁的阻隔与消声作用,有效降低噪声对外排放;
2.针对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均已安装减振片及消声器,通过工程措施进一步削减振动与噪声传播;
3.已完成厂周边绿化建设,在生产区西北和北面重点种植高大乔木,形成自然声屏障。
4.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措施:项目技改后劳动定员150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环卫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主要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气化炉渣、废导热油。废布料产生量约为20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2t/a,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物质气化炉灰渣产生量为3600t/a,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产生量为279t/a,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含水率≤60%)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截至本次验收,物化污泥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实际年产生量,后续产生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将立即用专用防渗容器收集,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系列)开展鉴别,属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一般工业固废的脱水后与生化污泥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产生量分别为2t/a、3t/a、2.07t/a,暂存于30㎡危废暂存间(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暂存间目前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危废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联单齐全;
(2)危险废物暂存防治措施
建设一个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防渗),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等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危险废物运输方式及要求
根据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外运至处置单位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种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经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第四联交接受单位,第五联交接受地环保局。
②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③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④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⑤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一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表9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4.5主要环保措施及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53%。本项目主要环保投资见下表。
表10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5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5.1主要结论
5.1.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棉针织品印染加工类,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等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中信息产业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1.2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的相符性分析
表11本项目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相符性分析
5.1.3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相符性分析
2016年5月26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迅速对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沿江15公里范围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源,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为纺织印染行业,产品为高档服装面料(棉针织品),不属于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且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减少、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技改项目建设满足鄂办文[2016]34号的相关要求。
5.1.4与《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10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1月4日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一)产业布局重点控制范围主要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的矿产资源开采,煤化工,石化行业的石油炼制及加工、化学原料制造,冶金行业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冶炼,建材行业的水泥、平板玻璃和陶瓷制造、轻纺行业的印染、造纸业等。(二)关于后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鄂办文〔2016〕34号文件要求,对涉及上述产业布局重点控制范围的园区和企业,坚持“从严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分类分情况处理,沿江1公里以内禁止新布局,沿江1公里以外从严控制适度发展,具体为:①沿江1公里内的项目。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项目。已批复未开工的项目停止建设。在建项目经原批复单位再论证合格后,按审批权限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继续建设。改扩建项目,对其中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或改进现有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且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目标要求的按程序批复后实施。②沿江1公里以外的项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在园区内,按程序批复后准予实施。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为纺织印染行业,产品为高档服装面料(棉针织品),属于产业布局重点控制范围中控制的行业,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属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且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减少、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技改项目建设满足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10号文的相关要求。
5.1.5与《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相符性分析
2017年1月2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严格治理工业污染,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排放标准。限制在长江干流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坚决关停沿江排污不达标企业”。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不属于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项目技改后,各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满足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相关要求。
5.1.6与《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通知规定“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属于新建重化工、造纸、石油化工及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因此技改项目满足《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相关要求。
5.1.7与《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7]438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9月28日湖北省经信委发布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7]438号)通知规定“严格重化工产业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属于新建重化工、造纸、石油化工及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因此技改项目满足《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7]438号)相关要求。
5.1.8与《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2017]542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11月10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鄂发改工业[2017]542),规划规定“认真执行我省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的要求,即: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超过1公里不足15公里范围内的新建项目,要在环保、安全等方面从严控制”。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属于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在环保、安全等方面加强控制,满足《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鄂发改工业[2017]542)相关要求。
5.1.9与《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试行)-湖北》(征求意见稿)相符性分析
经对比,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在该目录管控范围内。
5.1.10与《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黄政办发[2019]35号)相符性分析
技改项目属于团风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入库重点推进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属于入库培育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建设与《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相符。
5.1.11与《湖北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
经查阅该负面清单,对于黄冈市管辖范围,该负面清单仅涉及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五个区域,本项目位于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不在该负面清单管控范。
5.1.12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围
本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经查,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属于合规园区,项目属于纺织印染行业,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5.1.13与《黄冈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属于纺织印染行业,本次技改工程主要引进低排水染整工艺设备对现有印染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与《黄冈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符。
5.1.14与《黄冈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黄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黄环委[2018]5号)相符性分析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同时符合各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必须实施NMHC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在定型过程废气控制、开停工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废气控制等措施,强化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及治理,针对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采取了高效治理设施。因此,技改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符合《黄冈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1.2规划相符性分析
5.1.2.1与《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
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改造成为数字化间歇式染色车间,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整体工厂向智能化转变。因此,技改项目于《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相符。
5.1.2.2与《团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8-2030)》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团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0)》,本项目所处的位置在城南工业园内,且属于规划中的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该规划要求。
5.1.2.3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
经查阅,本项目属于纺织印染行业,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改造成为数字化间歇式染色车间,技改完成后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等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整体工厂向智能化转变,符合团风经济开发区整体发展要求。
5.1.2.4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市环保局关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黄环函[2018]215号)中明确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开发区产业规划和组团结构,重点发展钢结构产业,逐步将现有分散的同类型企业进行整合。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大气、水环境污染型企业入驻。严禁引入新的化工医药、引入企业入园。开发区内现有化工医药、引入企业应进行提升改造,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所属行业为纺织印染行业,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改造成为数字化间歇式染色车间,技改完成后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等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整体工厂向智能化转变。因此,技改项目的建设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
5.1.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要求,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不在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内,不属于限制开发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整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质量较好,项目位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但随着团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根据技改项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不会引起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显著恶化,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项目所需原材料均为外购,项目消耗水、电等均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供应,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为纺织印染项目,是团风县重点发展项目,不在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内。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征用地,项目属于纺织印染行业,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团风县城乡总体规划及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的要求。
5.1.4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1)环境空气:项目区域属不达标区域,除PM10、PM2.5、O3外,各监测点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标准限值要求,NMHC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标准限值。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10月制定了《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48微克/立方米,计划从优化空间布局与产业格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减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开展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和增汇等方面来改善大气环境。
(2)地表水环境:项目监测受纳水体长河pH、CODCr、NH3-N、总磷、六价铬等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说明长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功能要求。
(3)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项目选址区属声环境3类区。
(5)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土壤各项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5.1.4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该项目营运期会产生产生的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醋酸挥发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废气:①非甲烷总烃
定型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自织物的纺丝油剂受热挥发、织物表面的各种染化料受热挥发,由于纺织品中的油剂、蜡质等在高温下为气态,产生了油脂、有机质等产物。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定型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②颗粒物
颗粒物主要来源于以下二个方面:a、布料短纤维,经前处理、染整处理后,附着在坯布表面的短纤维在热定烘干形成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b、染料、助剂等颗粒,附着在坯布表面的染料、助剂等物质,经热定型烘干后形成细小的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
③醋酸挥发气
项目染色醋酸原料由人工投入染化料输送系统,然后通过泵投入全封闭染色机内生产。经计算,醋酸挥发量约为使用量的0.1‰,约为7.2kg/a。主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来改善车间操作环境。
④导热油炉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水膜除尘+12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⑤燃煤锅炉废气
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碱法脱硫+45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恶臭
调节池、生化单元、污泥浓缩等产生恶臭单元加盖密闭。
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醋酸挥发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过相应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均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水环境
技改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和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作为净下水排放。
由于该厂采取了“清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内,选址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在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经监测,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级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无不良影响。
(4)地下水环境
技改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也无废水回灌地下,项目运营对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水位及地下水流场不会产生明显的改变,不会引发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不会引发地面沉降与变形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主要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气化炉渣、废导热油。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在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产生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待鉴定;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要求建设一个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防渗),危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产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该类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暂存,暂存过程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后续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工程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1.5清洁生产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吸收同行业的先进工艺和建设经验,力求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在技术性能参数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低能耗、高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目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技术,装备和原材料,材料利用率高;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能源资源的耗用,从原辅料的清洁程度、污染物减排和降低环境风险看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高,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综合可知,本项目可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5.1.6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本工程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共6项,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项目技改后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没有超过团风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工业基布及面料6000万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团建环字[2005]104号)、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团环函[2017]41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0.307t/a。
5.1.7环评总结论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工业园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该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之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技术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技术改造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可行。
5.2环评批复意见
一、该项目(备案代码:2019-421121-17-03-001354)选址位于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内,总投资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万元。本次主要技改内容有:(一)改造淘汰老旧设备,引进高温溢流小浴比染缸160管、16台定型机及配套设备、1套染化料输送及中控系统,配套建设智能立体仓库(染化料和坯布仓库);(二)对现有1台额定热功率为7MW的燃.气导热油炉燃料来源进行改造;(三)改造现有污水处理站,将现有曝气池改造为生物接触氧化池;(四)淘汰氯漂工艺,采用无氯漂白工艺,使用双氧水代替次氯酸钠。染色使用活性染料代替硫化染料、直接染料。本次技改产能不增加,投产后高档服装面料总产能维持60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不变。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团风县城南工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满足不增污要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落实现有设备拆除过程和本项目施工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节全过程减排,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落实《报告书》中环保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禁止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禁用染料、含国内、国际禁用的对人体致敏、致癌成分的染料和助剂以及含重金属染料和助剂。
三、项目主要污染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定型废气经过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P1-P4)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MHC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天然气、生物质两用导热油炉废气经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简(P5、P6)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简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02、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及物料贮存、输送、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站等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按照“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染色废水、洗毛脱水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脱硫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和脱硫系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中水回用须满足相关控制要求。外排废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对厂区危废等采取分类分区存放,不同物质的储存区须界限清楚、标识明晰,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废布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须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如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化污泥委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全厂应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别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设置切换装置及与其对应的厂区污水处理站连接管网。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重新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全厂废水排放口须设置污水流量计和包含测量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在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须设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以上在线设备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定期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应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八)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四、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应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监测制度、设施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档案、监测报告档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记录档案、设施维护档案、公文函件档案等。
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若建成后超出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应调整产品生产方案。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该项目投产前,应向我局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一、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十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根据《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确定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1废水评价标准
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和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净下水排放。
表12生产废水及生活排放标准限值
6.2废气评价标准
项目工业废气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13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6.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下表。
表14项目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6.4地下水评价标准
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见下表。
表15地下水质量标准
6.5总量控制标准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本工程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共6项,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项目技改后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没有超过团风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工业基布及面料6000万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团建环字[2005]104号)、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团环函[2017]41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0.307t/a。
7.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要求
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应在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时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记录工厂实际生产负荷,当生产负荷小于75%时,监测人员应停止监测工作,以保证废水、废气和噪声监测的有效性。
7.2雨水监测
表16雨水监测内容
7.3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17废水监测内容
7.4废气监测
废水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18废气监测内容
7.5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内容见下表,监测点位见附图4。
表19噪声监测内容
8.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8.1监测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20项目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一览表
8.2质量控制措施
(1)参加检测的技术人员,均持有上岗证书。
(2)检测仪器设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现场检测及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分析等过程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4)现场采样及检测仪器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多功能声级计使用前后进行校准,校准结果符合要求。
(5)现场携带全程序空白样,实验室分析采取空白样、明码平行样、质控样品的测定等措施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6)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9.监测结果及分析
9.1生产工况
现场监测期间,本次验收范围内的一期生产设备(1车间4台定型机、2车间2台定型机,合计6台)及配套环保设施(2套定型废气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等)运转正常。本期实际日产能为7.03万米/天(年产能按年生产320天核算为2250万米/年),监测期间实际日产量约5.83万米/天,实际生产负荷达到日产能的83%,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
9.2监测结果
9.2.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1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出水中的色度(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六价铬、硫化物*、苯胺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标准要求。
9.2.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2021/06/16与2021/10/21的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
9.2.3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3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2021年6月16日、2021年10月25日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1车间与2车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根据企业提供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及本次验收现场监测结果,项目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达标。
9.2.4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现场监测期间,2021年6月16日和8月19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昼间:57.0-58.9dB(A);夜间:44.3-46.4dB(A),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10.环境风险事故及应急措施调查
10.1环境风险事故分析及应急措施
10.1.1企业总图布置与风险防范
在厂区内的总平面设计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
10.1.2危险物质储存防范措施
①原料的储存
化学品入库时,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生产场所(如生产车间)允许存放一定量的待用化学品。
②原料的装载及处理装载化学品的容器保持完好,严禁滴漏。不能继续使用的容器,应放到有明显标志的指定的废物堆放处,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有关固体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集中妥善处理。
③物料泄漏应急措施
当发生厂内危险物质泄漏时,泄漏量不大时立即采用消防沙掩埋,泄漏量较大时立即将物料转移至备用空桶并对地面遗留的化学品用消防沙掩埋,产生的废消防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者关闭雨水排放口截断阀,将物料引入应急收集池。
10.1.3危险废物暂存防范措施
①危废暂存处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
②危险废物入库时,分区存放,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进行处理;
③暂存间铺设混凝土地面,保证贮存仓库的防渗、防漏。库房室内控温、控湿,经常检查,并配备相应灭火器;
④配置沙土箱和适当的空容器、工具,以便发生泄漏时收集溢出的物料;
⑤加强车辆管理,叉车进出车间应严格限速,并划定路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⑥在危废仓、车间等显眼的地方做好应急物资、防范措施标示。
10.1.4生产废水泄漏的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放的因素,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①排水管道破裂:关闭厂区雨水总排放口截断阀,及时联络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若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通知生产现场停止废水的继续排放,防止废水外漏。
②水泵故障:当一台发生故障后立即启动备用水泵,若两台水泵同时发生故障时,应紧急联络生产现场停止废水的继续排放,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维修,修复后方可继续生产。
③废水溢出泄漏:关闭雨水排放口截断阀,防止泄漏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外环境,可立即用挡板或沙子将渗漏的废水围起来,防止废水的扩散,并通知生产现场停止废水的继续排放。
当厂区内发生废水泄漏时,由于事故源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内均设置有废水收集沟,废水收集沟与厂区废水收集池和泵房连接,泄漏事故发生后,启动废水泵,可确保泄漏的废水在生产车间范围内。
10.1.5火灾造成的伴生/次生污染环境风险防范
技改前项目已设置容积为600m³的事故应急池,因此技改项目可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以满足全厂事故废水收集要求。
本项目事故应急池设置和使用要求如下:
(1)应设置迅速切断事故废水直接外排并使其进入储存设施的措施;
(2)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受污染的排水不宜进入储存设施;
(3)事故池可能收集挥发性有害物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事故池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5)自流进水的事故池内最高液位不应高于该收集系统范围内的最低地面标高,并留有适当的保护高度;
(6)当自流进入的事故池容积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须加压外排到其它储存设施时,用电设备的电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10.2环境风险事故调查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10.2.1环境风险事故性调查
该项目自建成投入试运行至今,在施工期、试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
10.2.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厂区内的总平面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2)原料的储存,化学品入库时,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生产场所(如生产车间)允许存放一定量的待用化学品;原料的装载及处理装载化学品的容器应保持完好,严禁滴漏。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有关固体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集中妥善处理;厂内配备消防沙及容器空桶,防止物料泄露时对外界的影响,同时建设有事故应急池。
(3)危废暂存处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危险废物入库时,分区存放,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进行处理;暂存间铺设混凝土地面,保证贮存仓库的防渗、防漏。定期检查库房室内控温、控湿,及时修补、调整,配备相应灭火器。
(4)当厂区内发生废水泄漏时,厂区配备事故应急池,车间内均设置有废水收集沟,废水收集沟与厂区废水收集池和泵房连接,泄漏事故发生后,启动废水泵,可确保泄漏的废水在生产车间范围内。
10.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落实情况
为保证日常生产安全,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安全主任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并设有应急救援队。
11.环境管理检查内容
11.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执行情况如下:
(1)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8月;
(2)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环函〔2020〕130号《黄冈市环保局关于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0年9月。
11.2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有关环境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了人员全面负责环保工作的管理任务,协调公司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建立了多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的相关文件来支持公司环保部门的运作。
11.3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项目建设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由公司专职人员负责,己建的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能够满足公司环保要求。
11.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11.5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情况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环卫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气化炉渣、废导热油。废布料,废包装材料,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待鉴定;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厂内30㎡危废暂存间(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地面整洁无脏污),暂存间目前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企业承诺后续完成整改;危废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联单齐全,处置记录完整可查。
11.6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2.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2.1结论
12.1.1生产工况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现场监测期间,本次验收范围内的一期生产设备(1车间4台定型机、2车间2台定型机,合计6台)及配套环保设施(2套定型废气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等)运转正常。本期实际日产能为7.03万米/天(年产能按年生产320天核算为2250万米/年),监测期间实际日产量约5.83万米/天,实际生产负荷达到日产能的83%,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
12.1.2废水监测结论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出水中的色度(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六价铬、硫化物*、苯胺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标准要求。
12.1.3废气监测结论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12.1.4噪声监测结论
本次现场监测期间,厂界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12.1.6固体废物检查结论
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内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与处置措施已规范执行,涉及的固废种类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物质气化炉渣及废导热油。其中,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在厂内暂存间规范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物质气化炉灰渣目前尚未签订综合利用协议,暂按规范要求在灰渣场袋装暂存,企业承诺后续尽快对接合规接收单位并签订协议,实现外售综合利用;
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均暂存于厂内30㎡危废暂存间(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暂存间地面整洁无脏污,已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目前暂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企业承诺后续完成整改,新增集液池及强制通风装置,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全项要求,危废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处置记录完整。
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经脱水(含水率≤60%)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截至本次验收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实际年产生量,企业已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后续将按规范开展鉴别及处置,企业明确产生后的收集、暂存、鉴别、处置全流程要求,后续将按规范委托CMA资质机构开展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结果对应分类处置,确保合规。
目前运营期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已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2.1.7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结论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本工程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共6项,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项目技改后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没有超过团风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工业基布及面料6000万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团建环字[2005]104号)、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团环函[2017]41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表12.1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12.1.8验收监测结论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75%以上,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12.2建议
(1)完善环保制度,规范环保档案及台帐记录,制定并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环保工程验收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以及其它环境统计资料。
(3)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与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危废暂存间集液池与通风设施配置,规范危险废物标识,落实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全流程环保管理要求。
(4)规范染整过程中水洗、定型等生产操作,加强污水处理站中污泥、废导热油、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等危废的收集、转运;加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风险监控力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应急联运机制。
(5)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性能,加强地面防渗处理;废气处理系统做好围堰,加强日常巡查。
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9日,注册地点为湖北省团风县城南工业园,经营范围为布匹印染加工织造;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革、革制品、PU革、无纺布、服装纺织原料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装材料、五金材料、文化用品、钢材批发兼零售;农副产品收购(棉花、谷壳、谷糠等)。(上述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了长远发展,实现行业产业链的延伸及产业转型升级,于2018年与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旗下的武汉裕大华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并购,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纺织品生产、加工及贸易;布匹印染加工织造、销售;纺织辅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销售;产品开发;百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房产租赁;热能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随着国家对印染行业绿色发展要求的持续提高,智能制造是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在“重点任务——推进纺织智能制造”中的“智能化印染生产”中提出:要建设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实现从单一装备的数控化向整体工厂的智能化转变。目前该项目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0年8月,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委托了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9月1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函【2020】130号)批复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受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此,于2021年9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初步检查了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于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6月29日、6月30日,7月19日、7月27日,8月2日、8月9日、8月19日、8月24日,9月1日、9月8日、10月21日、10月25日期间,分批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开展了多轮监测。在调查大量资料和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
(7)《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4其他相关文件
(1)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3.建设项目情况
3.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114.89934°,E30.614971°),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468m²。项目南侧靠近湖北新春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北侧临近黄冈新安药业有限公司,西邻江北公路,东侧临近湖北方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此外厂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重要建筑物,名胜古迹等。
3.2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468m²,本次技改工程总体不改变厂区现有平面布局,生产线改造主要在1#车间和2#车间内改造,锅炉改造在现有锅炉房内改造,污水处理站在现有处理单元基础上改造,另外,在厂区南部新建1栋办公楼及成品仓库。厂区按功能划分为综合办公区、生产主体区,厂区设置2个出入口。其中办公楼、宿舍楼、成品仓库位于厂区南部。主体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其中1#车间位于厂区西部,2#、3#车间位于厂区东部,3#车间位于2#车间北侧。锅炉房位于3#车间北侧,污水处理站位于1#车间北侧。项目区内物流与人流分开、生产与生活分开,且相距较远,布局较为合理。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3.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阶段性建设内容一览表详见下表。
表1项目阶段性建设内容一览表
| 工程类型 | 工程内容 | 环评建设内容 | 备注 | 实际阶段性建设情况 |
| 主体工程 | 1#生产车间 | 位于厂区西部,占地面积约9000m²,布设智能化染色生产线、染料仓库、自动染化料输配系统、自动成品包装输送系统。 | 改造 | 已按环评完成改造,智能化染色生产线全部安装调试到位,自动染化料输配系统可精准控制染料用量,减少浪费;自动成品包装输送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提升包装效率;染料仓库划分不同区域存储各类染料,配备防潮、通风设施,确保染料存储安全;本次验收范围仅包含1车间已建成的4台定型机及配套“一拖四”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 |
| 2#生产车间 | 位于厂区东部,占地面积约5800m²,主要布设染色机、定型机、压水洗毛开幅剖布机等。 | 改造 | 已完成车间改造,染色机全部安装并投入运行,可满足不同面料染色需求;定型机为阶段性建设,当前1车间配套4台、2车间2台定型机,设备运行稳定;压水洗毛开幅剖布机已调试完成,能实现面料清洗、开幅、剖布一体化处理;本次验收范围仅包含2车间已建成的2台定型机及配套“一拖二”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 | |
| 3#生产车间 | 位于2#车间北侧,占地面积约3600m²,其中一半作为坯布仓库,一半作为预留车间。 | 仅淘汰现有设备 | 已完成现有老旧设备拆除,车间内部地面硬化及墙面翻新处理;坯布仓库区域已划分存储分区,配备货架和防潮设施,可满足当前生产所需坯布存储需求;预留车间暂未启用,已做好场地清理,待后续根据生产规划补充设备。 | |
| 辅助工程 | 宿舍楼 | 位于厂区南部,占地面积约700m²,含职工宿舍、食堂等。 | 依托现有 | 宿舍楼设施已完成维护升级,职工宿舍配备基本生活家具,满足职工住宿需求;食堂厨房设备更新换代,卫生条件符合食品经营规范,每日为职工提供三餐,配套餐具消毒设施,保障饮食安全。 |
| 办公楼 | 于厂区南部新建建筑面积约4000m²办公楼1栋,作为办公及会客、接待场所。 | 新建 | 办公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共设4层,1层为接待大厅和会议室,2-3层为办公区域,4层为多功能活动室;内部配备空调、网络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区域划分清晰,会客、接待功能完善,满足日常办公及商务交流需求。 | |
| 储运工程 | 成品仓库1 | 位于办公生活楼西侧,占地面积约2600m²。 | 依托现有 | 仓库已完成内部改造,地面做防滑硬化处理,划分不同存储区域存放各类成品面料;配备通风系统和温湿度监测设备,避免成品受潮;出入库采用扫码登记管理,库存数据实时更新,确保成品存储有序、调取便捷。 |
| 成品仓库2 | 于厂区南部新建建筑面积约3000m²成品仓库1栋。 | 新建 | 仓库为钢结构框架,屋顶采用彩钢瓦,内部高度8m,配备3层货架提升存储容量;安装叉车等装卸设备,提升成品搬运效率;仓库门口设置雨棚,避免成品装卸时淋雨,已投入使用,补充成品存储能力。 | |
| 成品仓库3 | 于锅炉房北侧新建约2000m²轻钢成品仓库1栋。 | 新建 | 轻钢仓库已搭建完成,结构稳固,地面铺设耐磨地砖,内部划分临时存储区和长期存储区;配套消防灭火器和消防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目前主要用于存放短期内需周转的成品,与其他仓库形成互补。 | |
| 智能立体仓库 | 位于1#车间北侧西部,长×宽=91.7m×12.15m,用于坯布储存。 | 改造,将1#车间现有坯布仓库改造为智能立体仓库。 | 原坯布仓库已完成智能化改造,配备自动化立体货架、堆垛机及智能控制系统;可实现坯布自动入库、出库及库存盘点,库存数据实时上传至管理系统,减少人工操作误差;仓库内部设置温湿度调控设备,保障坯布存储质量。 | |
| 位于1#车间北侧东部,长×宽=34.85m×13.85m,用于助剂储存。 | 已按环评尺寸建成,内部划分酸性助剂、碱性助剂等独立存储分区,每个分区设置防渗托盘,防止助剂泄漏污染;配备通风换气设备,降低助剂挥发浓度;安装智能门禁系统,仅限授权人员进入,确保助剂存储安全。 | |||
| 煤场 | 占地面积1600m²。 | 依托现有 | 煤场地面已重新硬化处理,周边设置2m高防尘围挡,顶部覆盖防尘网,减少扬尘扩散;配备喷淋降尘系统,每日定时喷淋;煤堆采用分堆存放,并用防雨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导致煤泥流失;设置煤渣收集区,及时清理散落煤渣。 | |
| 灰渣场 | 占地面积400m²。 | 依托现有 | 灰渣场地面做防渗处理,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浸泡灰渣;灰渣采用袋装收集后集中堆放,目前尚未与合作企业签订炉灰渣综合利用协议,暂按规范要求在灰渣场临时暂存;企业承诺后续将尽快对接合规接收单位,签订正式综合利用协议后按协议外售(用于制砖等);场地每日清理,无灰渣堆积,周边环境整洁。 | |
| 生物质燃料堆场 | 在现有锅炉房闲置区域搭建约600m²生物质成型燃料堆场1处,钢架结构,彩钢棚顶。 | 新建 | 已按环评要求搭建完成,钢架结构稳固,彩钢棚顶具备防雨、防晒功能;堆场内部地面铺设防潮垫层,划分燃料堆放区和装卸区;配备消防沙和灭火器,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生物质燃料采用袋装堆放,便于计量和取用,保障生物质气化炉燃料供应。 |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生产、生活用水来自自来水公司。 | 依托现有 | 厂区生产、生活用水管网已与团风县自来水公司管网对接,配备总水表和分区水表,实时监测用水量;生产用水管道采用防腐材质,避免管道锈蚀影响水质;定期对管网进行检修,无漏水现象,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生产用水要求。 |
| 供电 | 园区电网统一配给。 | 依托现有 | 厂区供电线路已接入团风县城南工业园电网,配备10kV配电房,内部设置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满足各生产车间、辅助设施用电需求;安装应急电源,确保停电时关键设备(如污水处理站水泵)正常运行;定期对线路和配电设备进行巡检,保障供电稳定。 | |
| 供热 | 锅炉房,占地面积1800m²;全厂共有1台25t/h燃煤流化床蒸汽锅炉、2台10t/h燃气导热油炉、1台2t/h燃气导热油炉、3台生物质气化炉(两用一备)。 | 新增1台10t/h燃气导热油炉、3台生物质气化炉(两用一备) | 锅炉房内所有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1台25t/h燃煤流化床蒸汽锅炉可满足生产所需蒸汽供应,配套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尾气达标;2台10t/h燃气导热油炉(含新增1台)及1台2t/h燃气导热油炉运行稳定,为定型机等设备提供热能;3台生物质气化炉(两用一备)已投入使用,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尾气经处理后排放,供热能力满足当前生产需求。 | |
|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清洁下水、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外排至园区雨水管网,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等。 | 依托现有 | 已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站管网,无混排现象;清洁下水(如设备冷却水)单独收集后经雨水管网外排;厂区雨水管网覆盖所有区域,在雨水排放口前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下雨时前30分钟初期雨水切换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清洁雨水外排至园区雨水管网,避免初期雨水污染环境。 | |
| 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 |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5600m²,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处理规模为4500m³/d。 | 主要将现有厌氧池改造为水解酸化池、将现有曝气池改造为曝气生物滤池 | 污水处理站已按环评及备注要求建成,实际采用“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原厌氧池改造)+曝气生物滤池(原曝气池改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占地面积约5600m²,处理规模4500m³/d;当前实际日处理废水约4359.4m³,处理后废水水质中COD、氨氮、SS等指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配套的在线监测设备(pH、流量、COD、氨氮、总磷、总氮)运行正常,数据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 |
| 废气处理 | ①定型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P1-P4) | ①新增3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 | ①定型废气处理:已安装2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1车间“一拖四”对应4台定型机,2车间“一拖二”对应2台定型机),装置运行时对定型废气中油雾、颗粒物的去除率达90%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2个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监测数据显示颗粒物、NMHC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 |
| ②10t/h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多管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P5-P6)排放。 | ②新增2套多管除尘+水膜除尘处理装置 | ②导热油炉废气处理:2套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含新增2套)已安装,多管除尘去除颗粒物,水膜除尘进一步净化,处理后废气通过2个12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SO₂、NOₓ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 ||
| ③醋酸挥发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来改善车间操作环境。 | 部分新建、 部分依托现有 |
③醋酸挥发气处理:车间内安装10台工业排风扇,每日定时开启换气,车间内醋酸挥发气浓度控制在0.5mg/m³以下,符合无组织排放要求,改善操作环境。 | ||
|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将相关处理单元加盖减轻其影响。 |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调节池已完全密闭收集;厌氧池已密闭,但池体预留若干检修气口;好氧池目前未采取密闭及废气收集措施,恶臭气体直接无组织排放;后续将对厌氧池预留气口加装可开启式密封盖板,对好氧池采用“加盖密闭”工艺处理恶臭气体,确保全厂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持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目前厂界恶臭浓度监测值已满足上述标准。 | |||
| 固废处理 |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物质气化渣外售;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标准鉴别,鉴别结果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按照危险废物处置,非危险废物的物化污泥经脱水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化污泥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部分依托 | 运营期各类固废处置流程规范:①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分类垃圾桶,每日由专人收集后,交由团风县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②截至本次验收,项目已运营数月,物化污泥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实际年产生量,因此未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企业明确:①一旦产生物化污泥,立即采用专用防渗容器收集,单独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隔离区域,避免与其他固废混存;②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系列)开展全项鉴别;③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的,按危废管理要求完善转移联单,每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非危险废物的,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含水率≤60%)后,与生化污泥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处置过程留存交接记录。③可回收固废: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暂存于专用暂存间(面积约50㎡),每周由团风县物资回收公司上门回收,实现资源再利用。④生物质气化渣:生物质气化炉灰渣目前尚未签订综合利用协议,暂按规范要求在灰渣场袋装暂存,企业承诺后续尽快对接合规接收单位并签订协议,实现外售综合利用。⑤危险废物(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均单独存放于30㎡危废暂存间内。该暂存间已落实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地面整洁无脏污,已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基本要求;暂存间目前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企业承诺后续完成整改:新增容积≥5m³的集液池(配套防渗、导排设施),完善设施配置;危险废物按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处置记录完整可查。 | |
| 部分新建 | ||||
| 噪声治理 | 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 部分依托 | 已全面落实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选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染色机噪声值≤75dB(A)、定型机噪声值≤80dB(A),较传统设备噪声降低5-10dB(A)。②设备布局:将染色机、泵类等产噪设备集中布置在车间内侧(远离厂界),与厂界距离≥20m,利用距离衰减降噪。③减振措施:所有泵类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定型机与地面接触部位设置弹簧减振器,减少振动传递。④隔声措施:生产车间墙体采用双层隔声彩钢板(隔声量≥30dB),窗户安装隔声玻璃,车间门设置隔声密封条;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配套隔声罩(隔声量≥25dB)。⑤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 |
| 部分新建 | ||||
| 风险防范 | 事故应急池 | 已建设600m³污水处理事故应急池。 | 依托现有 | 600m³事故应急池已完成维护升级,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壁做环氧树脂防渗处理,防渗性能符合《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应急池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站进水管道连接,设置电动切换阀门,事故状态下(如废水管网泄漏、设备故障)可在5分钟内完成阀门切换,收集泄漏废水;池体周边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识,定期(每季度)开展应急演练,模拟废水泄漏场景,确保应急池能正常发挥作用,避免事故废水外排污染环境。 |
(1)给水系统
给水水源由团风县城南工业园自来水管线供给,管径DN200引入,供水压力0.3MPa,供水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2)排水系统
园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度,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至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河;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供电
供电电源由城南工业园区变电站110KV供电线路供给,厂区采用10KV回路供电,设中心变配电房,分配至各车间配电室。
(4)供热
项目生产供热由1台25t/h燃煤蒸汽锅炉、2台7MW导热油炉、1台1.4MW导热油炉供给(其中1.4MW导热油炉供热给租赁企业),同时配备2台4t/h燃气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3.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劳动定员:公司定员150人。
(2)工作制度:全年生产天数为320天,每天8小时。
3.5项目用水量及水平衡
本项目总用水量7767.89t/d,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82.53t/d。项目水平衡见下表。
表2项目最大日水平衡表(单位:m³/d)
| 类别 | 总用水量 | 新鲜水量 | 循环水量 | 回用水量 | 损失量 | 净下水排放量 | 废水排放量 | |
| 工艺用水 | 前处理 | 312.5 | 312.5 | 0 | 0 | 3.12 | 0 | 215.62 |
| 前处理后水洗 | 1562.5 | 1562.5 | 0 | 0 | 15.62 | 0 | 1234.38 | |
| 染色 | 312.5 | 312.5 | 0 | 0 | 3.12 | 0 | 309.38 | |
| 染色后水洗 | 1875 | 1875 | 0 | 0 | 18.76 | 0 | 1543.76 | |
| 洗毛脱水 | 0 | 0 | 0 | 0 | 0 | 0 | 56.26 | |
| 定型 | 0 | 0 | 0 | 0 | 34.38 | 0 | 0 | |
| 小计 | 4062.5 | 4062.5 | 0 | 0 | 75 | 0 | 3359.4 | |
| 软水制备用水 | 736.38 | 220.91 | 500 | 0 | 15.47 | 0 | 0 | |
| 循环冷却用水 | 1898 | 98 | 1800 | 0 | 18 | 90 | 0 | |
| 定型废气治理设施用水 | 48 | 8 | 40 | 0 | 4 | 0 | 4 | |
| 脱硫系统用水 | 1000 | 154.09 | 0 | 845.91 | 0 | 0 | 1000 | |
| 脱硝系统用水 | 0.51 | 0.51 | 0 | 0 | 0 | 0.51 | 0 | |
| 生活用水 | 22.5 | 22.5 | 0 | 0 | 3.37 | 0 | 19.13 | |
| 合计 | 7767.89 | 4524.91 | 2340 | 845.91 | 115.84 | 90.51 | 4382.53 | |

图3项目水平衡图
3.4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95%;项目实际总投资1053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50%。
3.5工程分析
3.5.1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
3.5.1.1生产工艺原理及先进性
项目将外购进厂的坯布经染色、整理后外售。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自动化较高的先进设备,同时采用了有效的节能、节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其清洁生产总体指标可以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1)染色原理及基本作用
染色生产是将纤维原纱或织物浸入有一定温度的染料水溶液中,染料与纤维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学结合,染料从水相向纤维移动,水中的染料量逐渐减少,经过一段时间后达到平衡,染料结合在纤维中的现象叫做染色。纤维染色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
①染料首先在染液中被吸附在纤维表面上,吸附速度较快,染色开始后很快就能达到吸附平衡;
②染料有纤维表面不断向纤维内部扩散(渗入),破坏了纤维表面的吸附平衡,纤维又从染液中吸附新的染料建立新的平衡,纤维又从染液中再继以扩散、吸附,使染色过程向前发展;
③染料固着在纤维内部(包括化学性固着和物理化学性固着),其过程也是非常迅速的。
技改项目染色采用活性染料,染料分子中含有能与纤维分子中羟基、氨基等发生反应的基团,染色时于纤维形成共价键,故而也称为反应性染料。活性染料具有颜色鲜艳,均染性好,染色方法简便,染色牢度高,色谱齐全和成本较低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棉、麻、黏胶、丝绸、羊毛等纤维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
活性染料染棉,最常采用的染色方法:浸染法,另外还有轧染料。浸染法:浸染法又可分一浴一步法,一浴两步法,两浴法三种染色方法。A:一浴一步法:是在碱性浴中进行染色,即在染色的同时进行固色,这种方法工艺简单,染色时间短,操作方便,但由于吸附和固色同时进行,固色后染料不能再进行扩散,因此匀染和透染性差。同时在碱性条件下染色,染浴的染料稳定性,水解的比较多。B:一浴二步法:先在中性浴中染色,当染料上染接近平衡时,在染浴中加入碱剂,调整pH值至固色规定pH值,(一般为11)这时染料与纤维达到共价结合,达到固色目的。一浴二步法是活性染料浸染法中比较合理的染色方法,它不仅可经获得较高的上染率和固色率。而且有良好的匀染效果,因此棉针织物染色常用这种方法。本项目采用一浴二步法染色方法。
(2)技改项目工艺先进性
技改项目选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实现生产装置密闭化,生产线或生产单元安装计量统计装置,实现连续化显示统计,对水耗、能耗有考核。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车间整洁,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于温度较高的蒸汽加热设备及导热油加热设备,均采取保温措施。技改项目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技改项目采用进口先进的染色设备,采用快速短流程工艺,缩短了处理时间,同时减少了助剂和水的用量,有利于减轻后续废水处理负荷,工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同时,技改项目采用小浴比染色,染色浴比1:5。
②技改项目通过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使复杂的工艺得以简单实现,工艺重现性好,生产管理明晰有效,可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③技改项目采用自动染化料输送及中央控制系统,实现自动配料、称料、化料、管道化自动输送。
④定型机具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箱体外层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自动化控制程度高,可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物料能耗,而且能保证高质量产品的得率。
⑤技改项目采用生物酶退浆工艺,减少了水污染物的产生量。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采用的工艺先进,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及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3.5.1.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染整工艺流程
(1)开幅
采用退卷松布机、胚布剖布机对坯布进行开幅。
(2)预定型
采用定型机对坯布进行预定型,预定型温度控制在180℃。定型机采用厂区导热油炉提供的热导热油间接加热,本工序会产生定型废气G1-1及设备噪声,定型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及颗粒物,定型废气采用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定型废气时油水分离装置产生废油S1-1,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
(3)前处理(含水洗)
前处理的目的主要是去除织物上的油剂、浆料以及在织造储运过程中所吸附沾染上的污垢,使织物洁白、柔软,具有良好的渗透性能。前处理过程在高温染色机中进行,将坯布放入高温染色机,通过注料系统加入水及双氧水等助剂,将这些漂洗助剂按一定比例配制成符合要求的溶液,对布料进行前处理(温度90℃,时间140min,浴比1:5),处理后经五道水洗可充分去除织物上的果蜡等杂质。其中最后一道水洗水排入脱硫塔循环水池,前处理废水和前四道水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此工序将产生前处理废水W1-1、水洗废水W1-2。
(4)染色(含水洗)
染色在高温染色机内进行,采用一浴两步法。生产中将根据产品颜色要求的不同进行电脑配色,在一定温度作用下,利用不同的染料和助染剂使针织布得到不同的颜色。染色温度控制在98℃,保温染色时间80min,固色温度98℃,固色时间45min,浴比1:5。本项目染色后需进行6道水洗,其中最后一道水洗水排入脱硫塔循环水池,染色废水和前五道水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过程产生染色废水W1-3、水洗废水W1-4。在调浆、配料过程中会产生染料废包装桶和包装袋S1-1。
(5)洗毛脱水
染色水洗后坯布进入洗毛压水开幅剖布机进行洗毛脱水,脱水率约为60%,该工序产生废水W1-5。
(6)拉幅定型
染色脱水后的坯布进入后整理工段。后整理是改善织物外观、手感和增加服用性能的工艺过程,首先包括稳定织物形态而进行的拉幅工艺。
定型整理,用以消除织物在前各道工序中积存的应力和应变,使织物内纤维处于较适当的自然排列状态,从而减少织物的变形因素。
脱水后的织物利用定型机进行烘干定型,最终使尺寸稳定,布面平整,无褶皱。定型所需温度较高,由导热油炉热油供给,定型温度为180℃,烘干后织物含水率降为5%左右。此过程会产生定型废气、定型废油及设备噪声,定型废气G1-2经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定型废气时油水分离装置产生废油S1-2,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
(7)验布、包装、入库
指通常的检验打卷与包装工序。检验在验卷机中进行。最后染整后坯布进行自动包装,包装后的布匹转入仓库代售。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4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5.2生物质气化炉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图5生物质气化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说明:
项目生物质气化炉以生物质成型燃料为原料,项目生产的生物质原料经过输送带进入料斗经过给料系统提升到气化炉上部入料口进入生物质气化炉,生物质原料通过与气化炉鼓凤机系统鼓入的空气进行不完全燃烧(干燥和氧化、还原等反应)产生一种含有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的混合燃气,成为生物质燃气。
生物质气化系统主要由送料系统、燃气发生系统、排渣系统、燃气输送系统、控制系统和安全防爆系统等组成,主要部分功能及产污分析描述如下:
(1)送料系统
项目进料采用双螺旋给料机,动力设备为电磁调速电机。螺旋给料机既便于连续均匀进料,又能有效地将气化炉同外部隔绝密封起来,使气化所需空气只有进风机控制进入气化炉。电磁调速机可任意调节气化炉的进料量。
(2)燃气发生系统
本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主要有单体流化床炉和分离器组成。气化剂即空气由进风机通过流化床炉底部气化板吹入炉内,在流化床上同生物质原料进行气化反应,生成的气化燃气进入分离器,气体中携带的颗粒经沉降分离后返回流化床,重新进行气化反应,燃气则由分离器上部出口进入后部的净化装置。本项目所采用的气化炉运行温度在900℃左右,空气当量比在0.22~0.35之间,产气率为1.4~2.03Nm³/kg,碳转化率达到80%~97%,气化热效率达到85%。
(3)出渣系统
经气化后的少量炉渣排出炉体,气化炉底部排渣口设水封槽,气化炉底部炉底排出的炉渣在重力作用下落入集灰池,冷却后的炉渣由除渣机排出集灰池外,由密闭管道输送至灰库袋装暂存。
(4)燃气输送系统
主要包括送风机(引风机)、进风阀门、燃气输送管道及附属阀门等组成,燃气输送系统均密封严实、充分保温,此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5)控制系统:
根据设备位置设置一个控制室,根据主、辅机设备的可控性,自动化水平按中等使用水平设计,即运行人员能在就地控制室分别对主、辅机设备进行监视控制,在就地运行人员的配合下,实现设备的起停,正常运行工况的监视和控制,以及紧急事故处理。控制和监视由随其成套提供的控制盘在就地控制室实现监控。采用常规监控仪表。
(6)防爆系统
当炉内的燃气由于任何原因发生爆燃,燃气管道上的阀门会迅速关闭,以切断氧气、燃气的供应,从而停止燃气的产生;同时,爆燃的气体会从防爆门、防爆水封等处宣泄而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生物质燃气净化工艺
本项目采用二次氧化工艺+高温干式净化工艺,该工艺使燃气具有300-400℃的温度,并在该状态下进入净化设备完成净化,既有效脱除了燃气中的粉尘,又不会在净化过程产生焦油、废水、废渣。该工艺具有更高效热效率,同时比湿式净化更具环境友好性。
该工艺实施需要两个步骤:
A、特别设计的高温燃气气化炉
传统气化炉气化过程分为生物质原料的氧化反应、还原反应、热解和干燥等四个过程,气化炉反应可分为氧化层、还原层、裂解层和干燥层。生物质燃气为中低温燃气,温度为100-250℃,该工艺下,生物质燃气中的木焦油容易析出,与粉尘混合在一起,堵塞燃气管道和净化设备,同时在净化过程中会产生净化废水,若处理不当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工艺在裂解层加入少量的氧气,使裂解层局部氧化,提高上部料层的温度。补氧量以燃气温度为准,要求控制生物质气化炉的出口温度达到300-400℃,所产生的燃气为高温燃气,该温度下的生物质木焦油以气态存在,同时为了防止木焦油产生,生物质热解气化装置内配套多片焦油分离挡板组成,当粗燃气经过焦油分离挡板时,燃气中的大部分焦油自然与气体分离,回流到气化炉再次裂解,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焦油废液。
B、高温净化设备及全程保温管路
传统的净化装置由于要同时处理焦油和粉尘,因此容易堵塞,并降低净化效率,采用高温气化工艺,控制燃气温度达到300-400℃,该温度下的生物质木焦油以气态存在,此时净化设备只要高效处理粉尘即可。
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一般可达到70-80%,项目粗燃气中粉尘主要为生物质原料中吹出的松散料,颗粒较大,可达到较好的除尘效果,除尘效率取80%,气化出来的高温生物质燃气含有少量的灰分,粗燃气经过耐高温旋风除尘器除尘,燃气净化过程会产生除尘器粉尘,收集后运至灰仓暂存。
(8)挥发性有机物、焦油产生情况
项目使用的生物质原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不使用废板材、聚合板边角料等含有机化合物的木质废料,气化系统和燃气净化系统均为密闭系统,因此项目气化阶段不会有挥发性有机物逸散。
本项目气化采用的工艺为生物质高温气化燃气直接缩短距离输送至导热油炉燃烧系统内进行燃烧的工艺。由生物质气化工艺及燃气净化工艺可知,气化产生的燃气温度达300℃以上,气化产生的焦油呈气态,同时为了防止木焦油产生,生物质热解气化装置内配套多片焦油分离挡板组成,当粗燃气经过焦油分离挡板时,燃气中的大部分焦油自然与气体分离,回流到气化炉再次裂解,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焦油废液。
3.6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辅助设施见下表。
表6主要设施、辅助设施及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厂家/规格型号 | 环评数量 | 实际数量 | 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 日生产时间(h) | 年生产时间(d) | 实际年生产能力 (万米) |
备注 |
| 1 | 高温染色机 | JUMBOTEC3 | 160管 | 160管 | 单管容量300kg,装缸系数0.7,日生产批次2批,浴比1:5 | 24 | 320 | 约2250 | 新增 |
| 2 | 拉幅定型机 | MONFONGS828 | 6台 | 2台 | 车速23m/min | 24 | 320 | 约2250 | 新增,用于胚布定型 |
| 3 | 拉幅定型机 | MONFONGS828 | 10台 | 4台 | 车速14m/min | 24 | 320 | 新增,用于成品定型 | |
| 4 | 高温染色小样机 | SMEC-500B | 2台 | 5台 | / | / | / | / | 新增 |
| 5 | 脱水机 | XL1800 | 4台 | 4台 | 日处理约16t布 | 24 | 320 | 约6124 (20480t) |
新增 |
| 6 | 压水洗毛开幅剖布机 | SC-G1 | 6台 | 6台 | 车速23m/min | 24 | 320 | 6359 | 新增 |
| 7 | 退卷松布机 | / | 4台 | 4台 | 车速35m/min | 24 | 320 | 6451 | 新增 |
| 8 | 洗水机 | KD-389-CP | 1台 | 1台 | 车速75m/min | 24 | 320 | 3456 | 新增 |
| 9 | 洗水机 | 2400L | 1台 | 1台 | 车速70m/min | 24 | 320 | 3226 | 新增 |
| 10 | 胚布剖布机 | KD-388 | 1台 | 1台 | 车速135m/min | 24 | 320 | 6220 | 新增 |
| 11 | 验布机 | / | 6台 | 6台 | 车速70m/min | 8 | 320 | 6451 | 新增 |
| 12 | 自动染化料输送及中央控制系统 | / | 1套 | 1套 | / | 24 | 320 | / | 新增 |
| 13 | 自动成品包装输送系统 | / | 1套 | 1套 | / | 24 | 320 | / | 新增 |
| 14 | 静电式烟雾净化器 | BSG-216 | 4套 | 4套 | / | 24 | 320 | / | 新增3套,利旧1套 |
| 15 | 循环流化床锅炉 | SHXF25-1.25-WI | 台 | 台 | / | 20 | 320 | / | 利旧 |
| 16 | 脱硫塔 | EPS-28φ3.2x13.5 | 套 | 套 | / | 20 | 320 | / | 利旧 |
| 17 | SNCR脱硝设备 | / | 套 | 套 | / | 20 | 320 | / | 利旧 |
| 18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LPC | 2台(1用1备) | 2台(1用1备) | / | 24 | 320 | / | 利旧 |
| 19 | 导热油炉 | 1.4MW | 1台 | 1台 | / | 24 | 320 | / | 利旧 |
| 20 | 导热油炉 | 7MW | 1台 | 1台 | / | 24 | 320 | / | 改造 |
| 21 | 导热油炉 | 7MW | 1台 | 1台 | / | 24 | 320 | / | 新增 |
| 22 | 生物质气化炉 | 10t/h | 3台 | 3台 | / | 24 | 320 | / | 新增,两用一备 |
| 23 | 多管旋风除尘器 | / | 2套 | 2套 | / | 24 | 320 | / | 新增 |
| 24 | 水磨除尘器 | / | 2套 | 2套 | / | 24 | 320 | / | 新增 |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7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 内容 | 环评用量 | 实际用量 | 变化情况 | |
| 原辅料及用量 | 18801t/a(约5622万米) | 7520t/a(约2250万米) | 技改后使用活性染料代替硫化染料,并采用无氯漂白工艺,使用双氧水代替次氯酸钠。 | |
| 双氧水900t/a | 双氧水900t/a | |||
| 活性染料210t/a | 活性染料210t/a | |||
| 冰醋酸72t/a | 冰醋酸72t/a | |||
| 硅油110t/a | 硅油110t/a | |||
| 尿素(氮含量46%)57.9t/a | 尿素(氮含量46%)57.9t/a | |||
| 元明粉1200t/a | 元明粉1200t/a | |||
| 纯碱600t/a | 纯碱600t/a | |||
| 精炼酶300t/a | 精炼酶300t/a | |||
| 除油剂30t/a | 除油剂30t/a | |||
| 塑料袋20t/a | 塑料袋20t/a | |||
| 纸管660000根/a | 纸管660000根/a | |||
| 能源消耗情况 | 电 | 1520万kW·h/a | 水、电、煤、天然气用量减少,生物质燃料用量增加。 | |
| 水 | 1447971.2m³/a | |||
| 天然气 | 100万m³/a(折合1214.3t/a标煤) | |||
| 煤 | 25000t/a(折合17857.5t/a标煤) | |||
| 生物质燃料 | 30000t/a(生物质气化炉能效约73.3%,生物质燃气折合标煤约10995t/a) | |||
4.1废气
4.1.1定型废气
技改项目定型机采用导热油间接加热方式,定型过程产生废气,定型机废气的成分较复杂,主要为烃类物质(以非甲烷总烃计)、粉尘颗粒物等污染物。定型机废气污染物来源主要为:
①非甲烷总烃
定型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自织物的纺丝油剂受热挥发、织物表面的各种染化料受热挥发,由于纺织品中的油剂、蜡质等在高温下为气态,产生了油脂、有机质等产物。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定型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②颗粒物
颗粒物主要来源于以下二个方面:a、布料短纤维,经前处理、染整处理后,附着在坯布表面的短纤维在热定烘干形成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b、染料、助剂等颗粒,附着在坯布表面的染料、助剂等物质,经热定型烘干后形成细小的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
目前处于阶段性建设,定型机废气处理实际建设情况为:1车间建设4台定型机,配套1套“一拖四”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2车间配套1套“一拖二”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共计2套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剩余设备待企业后续资金到位后建设。
4.1.2醋酸挥发气
项目染色醋酸原料由人工投入染化料输送系统,然后通过泵投入全封闭染色机内生产。
4.1.3锅炉废气
技改项目将现有7MW燃气导热油炉燃料来源进行改造,使其实现天然气、生物质燃气两用,并新增一台7MW天然气、生物质燃气两用燃气导热油炉,同时由于蒸汽使用量减少,燃煤锅炉运行时长由24h/d减少至20h/d。
4.1.4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胶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有H₂S、NH₃,恶臭废气主要产生于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等处理单元。目前各单元管控情况:①调节池:已完全密闭,无废气泄漏;②厌氧池:已密闭,预留检修气口,非检修时用临时密封盖覆盖,减少无组织排放;③好氧池:未采取密闭措施,也未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恶臭气体直接无组织排放;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后续将完成好氧池密闭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同时优化厌氧池气口密封方式,确保恶臭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4.2废水
4.2.1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排放量为6121.6t/a。本项目区域城南工业园已纳入团风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满足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公告的要求。
4.2.2生产废水
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和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作为净下水排放。技改项目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附表A.2针织棉及棉混纺织物染整废水水质中“纯棉产品”废水水质:pH:9.0-11.5,色度:200-500倍,COD:500-1000mg/L,BOD5:200-350mg/L,SS:150-300mg/L。
回用途径和回用水量:技改项目回用水由三部分组成。①蒸汽冷凝水,技改项目中蒸汽冷凝水用量为500m³/d,项目蒸汽加热采用间接加热方式,蒸汽冷凝水水质良好,可直接回用于锅炉房蒸汽制备;②循环冷却水,项目设备冷却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冷却水水质良好,可直接循环使用,循环水量约为1800m³/d;③燃煤锅炉废气脱硫系统利用项目工艺水洗水625.0m³/d、软水制备浓水220.91m³/d,合计845.91m³/d。技改项目重复水总量为3227.51m³/d。

图8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如下:生产废水已通过“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预处理,生活污水已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出水水质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已稳定达到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
现有污水处理站改造已完成,改造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较改造前减少,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359.4m³/d;根据污水处理站各工艺单元实际运行参数核算,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已达到4500m³/d,处理规模依托可行。目前,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稳定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处理工艺运行稳定且依托可行。
4.3噪声
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染色机、定型机及各类泵等,实际运行中其噪声值稳定在75~90dB(A),已通过系列降噪措施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已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将主要高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墙壁的阻隔与消声作用,有效降低噪声对外排放;
2.针对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均已安装减振片及消声器,通过工程措施进一步削减振动与噪声传播;
3.已完成厂周边绿化建设,在生产区西北和北面重点种植高大乔木,形成自然声屏障。
4.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措施:项目技改后劳动定员150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环卫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主要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气化炉渣、废导热油。废布料产生量约为20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2t/a,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物质气化炉灰渣产生量为3600t/a,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产生量为279t/a,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含水率≤60%)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截至本次验收,物化污泥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实际年产生量,后续产生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将立即用专用防渗容器收集,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系列)开展鉴别,属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一般工业固废的脱水后与生化污泥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产生量分别为2t/a、3t/a、2.07t/a,暂存于30㎡危废暂存间(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暂存间目前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危废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联单齐全;
(2)危险废物暂存防治措施
建设一个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防渗),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等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危险废物运输方式及要求
根据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外运至处置单位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种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经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第四联交接受单位,第五联交接受地环保局。
②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③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④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⑤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一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表9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 种类 | 名称 | 固废性质 | 产生量 (t/a) |
处理或处置方式 | |
| 一般固废 | 废布料 | 一般工业固废 | 200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 | |
| 废包装材料 | 0.2 | ||||
| 灰渣 | 3600 | 外售综合利用 | |||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生化污泥 | 279 | 交环卫清运处理 | ||
| 污泥 | 物化污泥 | 暂未明确(待鉴别) | 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年产生量) | ①产生后立即用专用防渗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隔离区域;①产生后用专用防渗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隔离区域;②后续产生量达标后,委托CMA资质机构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③属危废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一般固废的脱水后与生化污泥一并交由环卫处理 | |
| 废物 | 染料废包装物 | 危险废物(HW49) | 2 | 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定型废油 | 危险废物(HW08) | 3 | |||
| 废导热油 | 危险废物(HW08) | 2.07 |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45 | 交环卫清运处理 | |
本工程总投资为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53%。本项目主要环保投资见下表。
表10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 污染源分类 | 污染防治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期效果 | 环保投资 (万元) |
| 水污染源 | 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装置 | 回用于生产 | 472 |
| 大气 污染源 |
定型废气 | 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 | 450 |
| 10t/h生物质导热油炉燃气废气 | 多管除尘+水膜除尘 | |||
| 噪声 | 生产设备、各种泵类 | 消声器、减震垫 | 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 | 63 |
| 固体废物 | 工业固废 | 固废专用贮存场,防雨、防渗漏等措施 | 防渗防雨,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15 |
5.1主要结论
5.1.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棉针织品印染加工类,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等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中信息产业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1.2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的相符性分析
表11本项目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相符性分析
| 分类 | 印染行业规范条件 | 本项目 | 相符性 | |||
| 企业布局 | 1、印染企业建设地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要求。 | 本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 符合 | |||
| 2、水源相对充足地区新建印染项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要在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基础上,实施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工业园区外企业要逐步搬迁入园。 | 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废水在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内对污染物做了削减。 | 符合 | ||||
| 工艺与装备 | 1、印染企业要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新建或改扩建印染生产线总体水平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鼓励采用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禁止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 | 项目技改后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采用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技改印染生产线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符合 | |||
| 2、连续式水洗装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热能回收装置。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应满足1:8以下工艺要求。热定形、涂层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NMHC)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采用溶剂回收和余热回收装置。 | 项目采用连续式处理设备和工艺,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1:6,拉幅定型设备具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定型工序NMHC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 符合 | ||||
| 质量与管理 | 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项目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到99%。 | 符合 | |||
| 资源消耗 | 印染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要达到规定要求。 | 分类 | 综合能耗 | 新鲜水取水量 | 本项目针织物产品单耗: | 符合 |
| 针织物 | ≤1.1吨标煤/吨 | ≤90吨水/吨 | ||||
| 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 印染企业环保设施要按照《纺织工业企业环保设计规范》(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印染废水应自行处理或接入集中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强废水处理及运行中的水质分析和监控,废水排放实行在线监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采用高效节能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工艺,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放污染物。 | 项目环保设施按照《纺织工业企业环保设计规范》(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印染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区现有项目已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技改完成后将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申报,并严格按证排放污染物。 | 符合 | |||
| 印染企业要按照环境友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选择采用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料和高性能助剂。完善冷却水、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丝光工艺配备淡碱回收装置。企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0%以上。 | 项目采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料和高性能助剂。配套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企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1.17%。 | 符合 | ||||
| 印染企业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生产的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印染企业要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 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生产的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技改完成后将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 符合 | ||||
2016年5月26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迅速对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沿江15公里范围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源,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为纺织印染行业,产品为高档服装面料(棉针织品),不属于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且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减少、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技改项目建设满足鄂办文[2016]34号的相关要求。
5.1.4与《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10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1月4日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一)产业布局重点控制范围主要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的矿产资源开采,煤化工,石化行业的石油炼制及加工、化学原料制造,冶金行业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冶炼,建材行业的水泥、平板玻璃和陶瓷制造、轻纺行业的印染、造纸业等。(二)关于后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鄂办文〔2016〕34号文件要求,对涉及上述产业布局重点控制范围的园区和企业,坚持“从严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分类分情况处理,沿江1公里以内禁止新布局,沿江1公里以外从严控制适度发展,具体为:①沿江1公里内的项目。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项目。已批复未开工的项目停止建设。在建项目经原批复单位再论证合格后,按审批权限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继续建设。改扩建项目,对其中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或改进现有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且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目标要求的按程序批复后实施。②沿江1公里以外的项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在园区内,按程序批复后准予实施。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为纺织印染行业,产品为高档服装面料(棉针织品),属于产业布局重点控制范围中控制的行业,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属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且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减少、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技改项目建设满足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10号文的相关要求。
5.1.5与《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相符性分析
2017年1月2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严格治理工业污染,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排放标准。限制在长江干流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坚决关停沿江排污不达标企业”。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不属于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项目技改后,各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满足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相关要求。
5.1.6与《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通知规定“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属于新建重化工、造纸、石油化工及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因此技改项目满足《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相关要求。
5.1.7与《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7]438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9月28日湖北省经信委发布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7]438号)通知规定“严格重化工产业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属于新建重化工、造纸、石油化工及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因此技改项目满足《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7]438号)相关要求。
5.1.8与《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2017]542号)相符性分析
2017年11月10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鄂发改工业[2017]542),规划规定“认真执行我省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的要求,即: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超过1公里不足15公里范围内的新建项目,要在环保、安全等方面从严控制”。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属于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在环保、安全等方面加强控制,满足《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鄂发改工业[2017]542)相关要求。
5.1.9与《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试行)-湖北》(征求意见稿)相符性分析
经对比,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内,主要从事棉针织品印染加工,建设性质为技改,不在该目录管控范围内。
5.1.10与《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黄政办发[2019]35号)相符性分析
技改项目属于团风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入库重点推进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属于入库培育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建设与《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相符。
5.1.11与《湖北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
经查阅该负面清单,对于黄冈市管辖范围,该负面清单仅涉及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五个区域,本项目位于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不在该负面清单管控范。
5.1.12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围
本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经查,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属于合规园区,项目属于纺织印染行业,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5.1.13与《黄冈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属于纺织印染行业,本次技改工程主要引进低排水染整工艺设备对现有印染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与《黄冈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符。
5.1.14与《黄冈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黄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黄环委[2018]5号)相符性分析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同时符合各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必须实施NMHC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在定型过程废气控制、开停工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废气控制等措施,强化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及治理,针对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采取了高效治理设施。因此,技改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符合《黄冈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1.2规划相符性分析
5.1.2.1与《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
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改造成为数字化间歇式染色车间,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整体工厂向智能化转变。因此,技改项目于《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相符。
5.1.2.2与《团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8-2030)》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团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0)》,本项目所处的位置在城南工业园内,且属于规划中的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该规划要求。
5.1.2.3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
经查阅,本项目属于纺织印染行业,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改造成为数字化间歇式染色车间,技改完成后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等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整体工厂向智能化转变,符合团风经济开发区整体发展要求。
5.1.2.4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市环保局关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黄环函[2018]215号)中明确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开发区产业规划和组团结构,重点发展钢结构产业,逐步将现有分散的同类型企业进行整合。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大气、水环境污染型企业入驻。严禁引入新的化工医药、引入企业入园。开发区内现有化工医药、引入企业应进行提升改造,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
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所属行业为纺织印染行业,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改造成为数字化间歇式染色车间,技改完成后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等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具有印染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配色及工艺自动管理、染化料中央配送、半制品快速检测等系统,整体工厂向智能化转变。因此,技改项目的建设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
5.1.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要求,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不在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内,不属于限制开发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整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质量较好,项目位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但随着团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根据技改项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不会引起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显著恶化,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项目所需原材料均为外购,项目消耗水、电等均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供应,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为纺织印染项目,是团风县重点发展项目,不在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内。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位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征用地,项目属于纺织印染行业,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团风县城乡总体规划及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的要求。
5.1.4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1)环境空气:项目区域属不达标区域,除PM10、PM2.5、O3外,各监测点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标准限值要求,NMHC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标准限值。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10月制定了《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48微克/立方米,计划从优化空间布局与产业格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减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开展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和增汇等方面来改善大气环境。
(2)地表水环境:项目监测受纳水体长河pH、CODCr、NH3-N、总磷、六价铬等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说明长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功能要求。
(3)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项目选址区属声环境3类区。
(5)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土壤各项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5.1.4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该项目营运期会产生产生的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醋酸挥发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废气:①非甲烷总烃
定型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自织物的纺丝油剂受热挥发、织物表面的各种染化料受热挥发,由于纺织品中的油剂、蜡质等在高温下为气态,产生了油脂、有机质等产物。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定型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②颗粒物
颗粒物主要来源于以下二个方面:a、布料短纤维,经前处理、染整处理后,附着在坯布表面的短纤维在热定烘干形成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b、染料、助剂等颗粒,附着在坯布表面的染料、助剂等物质,经热定型烘干后形成细小的颗粒物,随后整理废气排出。
③醋酸挥发气
项目染色醋酸原料由人工投入染化料输送系统,然后通过泵投入全封闭染色机内生产。经计算,醋酸挥发量约为使用量的0.1‰,约为7.2kg/a。主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来改善车间操作环境。
④导热油炉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水膜除尘+12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⑤燃煤锅炉废气
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碱法脱硫+45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恶臭
调节池、生化单元、污泥浓缩等产生恶臭单元加盖密闭。
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醋酸挥发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过相应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均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水环境
技改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和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作为净下水排放。
由于该厂采取了“清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内,选址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在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经监测,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级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无不良影响。
(4)地下水环境
技改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也无废水回灌地下,项目运营对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水位及地下水流场不会产生明显的改变,不会引发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不会引发地面沉降与变形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主要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气化炉渣、废导热油。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在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产生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待鉴定;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要求建设一个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防渗),危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产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该类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暂存,暂存过程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后续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工程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1.5清洁生产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吸收同行业的先进工艺和建设经验,力求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在技术性能参数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低能耗、高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目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技术,装备和原材料,材料利用率高;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能源资源的耗用,从原辅料的清洁程度、污染物减排和降低环境风险看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高,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综合可知,本项目可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5.1.6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本工程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共6项,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项目技改后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没有超过团风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工业基布及面料6000万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团建环字[2005]104号)、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团环函[2017]41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0.307t/a。
5.1.7环评总结论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工业园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该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之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技术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技术改造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可行。
5.2环评批复意见
一、该项目(备案代码:2019-421121-17-03-001354)选址位于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内,总投资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万元。本次主要技改内容有:(一)改造淘汰老旧设备,引进高温溢流小浴比染缸160管、16台定型机及配套设备、1套染化料输送及中控系统,配套建设智能立体仓库(染化料和坯布仓库);(二)对现有1台额定热功率为7MW的燃.气导热油炉燃料来源进行改造;(三)改造现有污水处理站,将现有曝气池改造为生物接触氧化池;(四)淘汰氯漂工艺,采用无氯漂白工艺,使用双氧水代替次氯酸钠。染色使用活性染料代替硫化染料、直接染料。本次技改产能不增加,投产后高档服装面料总产能维持60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不变。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团风县城南工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满足不增污要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落实现有设备拆除过程和本项目施工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节全过程减排,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落实《报告书》中环保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禁止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禁用染料、含国内、国际禁用的对人体致敏、致癌成分的染料和助剂以及含重金属染料和助剂。
三、项目主要污染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定型废气经过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P1-P4)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MHC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天然气、生物质两用导热油炉废气经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简(P5、P6)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简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02、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及物料贮存、输送、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站等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按照“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染色废水、洗毛脱水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脱硫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和脱硫系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中水回用须满足相关控制要求。外排废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对厂区危废等采取分类分区存放,不同物质的储存区须界限清楚、标识明晰,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废布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须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如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化污泥委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全厂应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别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设置切换装置及与其对应的厂区污水处理站连接管网。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重新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全厂废水排放口须设置污水流量计和包含测量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在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须设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以上在线设备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定期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应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八)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四、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应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监测制度、设施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档案、监测报告档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记录档案、设施维护档案、公文函件档案等。
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若建成后超出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应调整产品生产方案。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该项目投产前,应向我局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一、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十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根据《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确定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1废水评价标准
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和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水净下水排放。
表12生产废水及生活排放标准限值
|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COD、氨氮等 | 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能力4500m³/d)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 |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等 | 隔油池、化粪池 | 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工业废气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13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 类别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排放标准 |
| 废气 | 颗粒物、NMHC | 静电式烟雾净化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颗粒物、NMHC | 静电式烟雾净化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 颗粒物、SO2、NOx | 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12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颗粒物、SO2、NOx | 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12m高排气筒 | ||
| 颗粒物、SO2、NOx | SNCR脱硝、布袋除尘、碱法脱硫+45m高排气筒 |
厂界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下表。
表14项目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 | 评价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 昼间 | 夜间 | ||
| 西侧厂界 噪声 |
70dB(A)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类标准 |
| 其他厂界 噪声 |
65dB(A)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6.4地下水评价标准
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见下表。
表15地下水质量标准
| 标准名称 | 执行标准 | ||
| 级(类)别 | 指标 | 标准限值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
III类 | pH | 6.5-8.5 |
| 氨氮 | 0.2 | ||
| 高锰酸盐指数 | 3.0 | ||
| 氯化物 | 250 | ||
| 硝酸盐 | 20 | ||
| 亚硝酸盐 | 0.02 | ||
| 六价铬 | 0.05 | ||
| 铜 | 1.0 | ||
| 铅 | 0.05 | ||
| 锌 | 1.0 | ||
| 镉 | 0.01 | ||
| 镍 | 0.05 | ||
| 砷 | 0.05 | ||
| 汞 | 0.001 | ||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本工程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共6项,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项目技改后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没有超过团风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工业基布及面料6000万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团建环字[2005]104号)、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团环函[2017]41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0.307t/a。
7.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要求
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应在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时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记录工厂实际生产负荷,当生产负荷小于75%时,监测人员应停止监测工作,以保证废水、废气和噪声监测的有效性。
7.2雨水监测
表16雨水监测内容
| 雨水 | ◇1# | 雨水排放口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3次×1天 |
废水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17废水监测内容
| 废水 | ☆1# | 污水总排口 | 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六价铬、硫化物*、苯胺类 | 4次×2天 |
废水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18废气监测内容
| 有组织废气 | ◎1# | DA001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 | 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 | 4次×1天 |
| ◎2# | DA002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 | 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
| ◎3# | DA0032#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 | 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
| ◎4# | DA0041#车间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4次×2天 | |
| ◎5# | DA0052#车间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
| 无组织废气 | ○1# | 厂界上风向 |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4次×2天 |
| ○2# | 厂界下风向 | |||
| ○3# | ||||
| ○4# |
噪声监测内容见下表,监测点位见附图4。
表19噪声监测内容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西侧1m处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夜1次×2天 |
| ▲2# | 厂界南侧1m处 | |||
| ▲3# | 厂界东侧1m处 | |||
| ▲4# | 厂界北侧1m处 |
8.1监测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20项目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一览表
| 类别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依据 | 分析仪器及型号 | 检出限/灵敏度 |
| 雨水 | 悬浮物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89 | FA2004N电子天平 | 4mg/L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 50ml滴定管 | 4mg/L | |
| 废水 | 色度 | 水质色度的测定GB11903-89 | 50ml具塞比色管 | / |
| 悬浮物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89 | FA2004N电子天平 | 4mg/L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 | RC-SPX-250B生化培养箱 | 0.5mg/L | |
| 六价铬 |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7-87 | UV-18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4mg/L | |
| 硫化物* |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 0.05mg/L | |
| 苯胺类 |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11889-89 | UV-18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3mg/L | |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 LB-SWYK电子天平 | 1.0mg/m³ |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 |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 3mg/m³ | |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 3mg/m³ | |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 | 福立9790Ⅱ气相色谱仪 | 0.07mg/m³ | |
| 林格曼黑度 |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2007 | 黑度图 | / | |
| 汞及其化合物* | 污染源废气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03µg/m³ |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及其修改单 | LB-SWYK电子天平 | 0.001mg/m³ |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 | 福立9790Ⅱ气相色谱仪 | 0.07mg/m³ | |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 | / | / | |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 UV-18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mg/m³(采气体积30L) | |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5.4.10.3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UV-18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2mg/m³(采气体积30L) | |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 | 0.1dB(A)(灵敏度) |
(1)参加检测的技术人员,均持有上岗证书。
(2)检测仪器设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现场检测及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分析等过程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4)现场采样及检测仪器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多功能声级计使用前后进行校准,校准结果符合要求。
(5)现场携带全程序空白样,实验室分析采取空白样、明码平行样、质控样品的测定等措施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6)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9.监测结果及分析
9.1生产工况
现场监测期间,本次验收范围内的一期生产设备(1车间4台定型机、2车间2台定型机,合计6台)及配套环保设施(2套定型废气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等)运转正常。本期实际日产能为7.03万米/天(年产能按年生产320天核算为2250万米/年),监测期间实际日产量约5.83万米/天,实际生产负荷达到日产能的83%,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
9.2监测结果
9.2.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1废水监测结果
|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 | 废水总排口☆1#(mg/L) | 最大值 |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 2021/06/16 | 色度(度) | 60 | 60 | 60 | 60 | 60 |
| 悬浮物 | 53 | 39 | 62 | 41 | 62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3.2 | 14.2 | 12.2 | 13.9 | 14.2 | |
| 六价铬 | ND | ND | ND | ND | ND | |
| 硫化物* | ND | ND | ND | ND | ND | |
| 苯胺类 | ND | ND | ND | ND | ND | |
| 2021/08/19 | 色度(度) | 35 | 40 | 40 | 35 | 40 |
| 悬浮物 | 63 | 58 | 50 | 48 | 63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8.7 | 35.1 | 45.0 | 39.6 | 45.0 | |
| 六价铬 | ND | ND | ND | ND | ND | |
| 硫化物* | ND | ND | ND | ND | ND | |
| 苯胺类 | ND | ND | ND | 0.007 | 0.007 | |
9.2.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mg/m³) |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最大值 | |||
| 2021/06/16 | 厂界上风向○1# | 臭气浓度* | <10 | <10 | <10 | <10 | <10 |
| 氨 | 0.02 | ND | 0.03 | ND | 0.03 | ||
| 硫化氢 | 0.008 | 0.006 | 0.008 | 0.007 | 0.008 | ||
| 颗粒物 | 0.183 | 0.150 | 0.117 | 0.167 | 0.183 | ||
| 非甲烷总烃 | 1.02 | 0.87 | 1.00 | 1.05 | 1.05 | ||
| 厂界下风向○2# | 臭气浓度* | <10 | <10 | <10 | <10 | <10 | |
| 氨 | 0.08 | 0.02 | 0.05 | 0.04 | 0.08 | ||
| 硫化氢 | 0.011 | 0.008 | 0.006 | 0.009 | 0.011 | ||
| 颗粒物 | 0.233 | 0.283 | 0.267 | 0.300 | 0.300 | ||
| 非甲烷总烃 | 1.41 | 1.52 | 1.27 | 2.31 | 2.31 | ||
| 厂界下风向○3# | 臭气浓度* | <10 | <10 | <10 | <10 | <10 | |
| 氨 | 0.05 | 0.02 | 0.07 | ND | 0.07 | ||
| 硫化氢 | 0.007 | 0.013 | 0.008 | 0.006 | 0.013 | ||
| 颗粒物 | 0.317 | 0.267 | 0.200 | 0.233 | 0.317 | ||
| 非甲烷总烃 | 1.11 | 1.98 | 1.16 | 2.03 | 2.03 | ||
|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mg/m³) |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最大值 | 限值 | |||
| 2021/10/21 | 厂界上风向○1# | 氨 | 0.03 | 0.03 | 0.02 | 0.04 | 0.04 | 1.5 |
| 厂界下风向○2# | 0.03 | 0.04 | 0.05 | 0.04 | 0.05 | |||
| 厂界下风向○3# | 0.05 | 0.05 | 0.04 | 0.04 | 0.05 | |||
| 厂界上风向○1# | 硫化氢 | 0.005 | 0.006 | 0.008 | 0.007 | 0.008 | 0.06 | |
| 厂界下风向○2# | 0.006 | 0.008 | 0.009 | 0.007 | 0.009 | |||
| 厂界下风向○3# | 0.006 | 0.009 | 0.007 | 0.009 | 0.009 | |||
| 厂界上风向○1# | 颗粒物 | 0.183 | 0.167 | 0.217 | 0.233 | 0.233 | 1.0 | |
| 厂界下风向○2# | 0.333 | 0.283 | 0.300 | 0.350 | 0.350 | |||
| 厂界下风向○3# | 0.317 | 0.350 | 0.433 | 0.483 | 0.483 | |||
| 厂界上风向○1# | 非甲烷总烃 | 0.19 | 0.19 | 0.19 | 0.19 | 0.19 | 4.0 | |
| 厂界下风向○2# | 0.24 | 0.26 | 0.28 | 0.25 | 0.28 | |||
| 厂界下风向○3# | 0.20 | 0.22 | 0.20 | 0.22 | 0.22 | |||
| 厂界上风向○1# | 臭气浓度* | <10 | <10 | <10 | <10 | <10 | 20 | |
| 厂界下风向○2# | <10 | <10 | <10 | <10 | <10 | |||
| 厂界下风向○3# | <10 | <10 | <10 | <10 | <10 | |||
9.2.3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3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最大值 | ||||
| 2021/06/16 | DA001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1# 高度:45m 内径:0.3m |
实测氧含量(%) | 14.4 | 14.3 | 14.2 | 14.2 | / | |
| 烟气温度(℃) | 46.6 | 46.5 | 46.6 | 46.7 | / | |||
| 标干风量(m³/h) | 68715 | 67342 | 68187 | 67649 | / | |||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
| 汞及其化合物* | 实测浓度(μg/m³) | 0.104 | 0.071 | 0.197 | 0.230 | 0.230 | ||
| 折算浓度(μg/m³) | 0.189 | 0.127 | 0.348 | 0.406 | 0.406 | |||
| 排放速率(kg/h) | 1.3×10-5 | 8.6×10-6 | 2.4×10-5 | 2.7×10-5 | 8.6×10-6 | |||
| DA002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2# 高度:15m 内径:0.3m |
实测氧含量(%) | 13.7 | 13.6 | 13.5 | 13.7 | / | ||
| 烟气温度(℃) | 119.4 | 119.7 | 119.7 | 119.4 | / | |||
| 标干风量(m³/h) | 8367 | 8189 | 8330 | 8544 | / | |||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mg/m³) | 50 | 41 | 33 | 42 | 50 | ||
| 折算浓度(mg/m³) | 120 | 97 | 77 | 101 | 120 | |||
| 排放速率(kg/h) | 1.00 | 0.79 | 0.64 | 0.86 | 1.00 | |||
| 二氧化硫 | 实测浓度(mg/m³) | 10 | 8 | 10 | 8 | 10 | ||
| 折算浓度(mg/m³) | 24 | 19 | 23 | 19 | 24 | |||
| 排放速率(kg/h) | 0.20 | 0.15 | 0.19 | 0.16 | 0.20 | |||
| 颗粒物 | 实测浓度(mg/m³) | 4.1 | 4.0 | 6.4 | 7.8 | 7.8 | ||
| 折算浓度(mg/m³) | 9.8 | 9.5 | 14.9 | 18.7 | 18.7 | |||
| 排放速率(kg/h) | 0.082 | 0.078 | 0.12 | 0.16 | 0.16 | |||
| 2021/06/16 | DA0032#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3# 高度:15m 内径:0.3m |
实测氧含量(%) | 11.8 | 12.0 | 12.2 | 12.3 | / | |
| 烟气温度(℃) | 101.2 | 101.7 | 101.2 | 101.8 | / | |||
| 标干风量(m³/h) | 1566 | 1570 | 1563 | 1600 | / | |||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mg/m³) | 55 | 74 | 57 | 40 | 74 | ||
| 折算浓度(mg/m³) | 105 | 144 | 113 | 80 | 144 | |||
| 排放速率(kg/h) | 0.16 | 0.23 | 0.18 | 0.13 | 0.23 | |||
| 二氧化硫 | 实测浓度(mg/m³) | ND | ND | ND | ND | ND | ||
| 折算浓度(mg/m³) | ND | ND | ND | ND | ND |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颗粒物 | 实测浓度(mg/m³) | 4.7 | 3.3 | 4.0 | 4.8 | 4.8 | ||
| 折算浓度(mg/m³) | 8.9 | 6.4 | 8.0 | 9.7 | 9.7 | |||
| 排放速率(kg/h) | 0.014 | 0.010 | 0.012 | 0.015 | 0.015 | |||
| DA0041#车间废气废气排气口◎4# 高度:15m 内径:0.3m |
烟气温度(℃) | 49.4 | 49.6 | 49.7 | 49.3 | / | ||
| 标干风量(m³/h) | 11526 | 11306 | 11059 | 11473 | / | |||
| 颗粒物 | 实测浓度(mg/m³) | 46.4 | 61.2 | 42.8 | 52.2 | 61.2 | ||
| 排放速率(kg/h) | 0.53 | 0.69 | 0.47 | 0.60 | 0.69 | |||
| 非甲烷总烃 | 实测浓度(mg/m³) | 4.33 | 4.64 | 5.16 | 4.11 | 5.16 | ||
| 排放速率(kg/h) | 0.050 | 0.052 | 0.057 | 0.047 | 0.057 | |||
| 2021/06/16 | DA0052#车间废气废气排气口◎5# 高度:15m 内径:0.3m |
烟气温度(℃) | 37.3 | 36.9 | 37.1 | 37.2 | / | |
| 标干风量(m³/h) | 33350 | 33704 | 33312 | 33390 | / | |||
| 颗粒物 | 实测浓度(mg/m³) | 59.5 | 40.3 | 68.7 | 45.8 | 68.7 | ||
| 排放速率(kg/h) | 2.0 | 1.4 | 2.3 | 1.5 | 2.3 | |||
| 非甲烷总烃 | 实测浓度(mg/m³) | 3.91 | 4.06 | 4.04 | 4.18 | 4.18 | ||
| 排放速率(kg/h) | 0.13 | 0.14 | 0.13 | 0.14 | 0.14 | |||
| 2021/08/19 | DA001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1#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
| 烟气温度(℃) | 47.6 | 47.6 | 46.9 | 47.4 | 47.6 | |||
| 标干风量(m³/h) | 67483 | 66234 | 67555 | 67374 | 67555 | |||
| 实测含氧量(%) | 16.1 | 16.4 | 16.3 | 16.3 | 16.4 | |||
| 汞及其化合物* | 实测浓度(μg/m³) | 0.204 | 0.130 | 0.185 | 0.094 | 0.204 | ||
| 折算浓度(mg/m³) | 5.0×10-4 | 3.4×10-4 | 4.7×10-4 | 2.4×10-4 | 5.0×10-4 | |||
| 排放速率(kg/h) | 3.4×10-5 | 2.3×10-5 | 3.2×10-5 | 1.6×10-5 | 3.4×10-5 | |||
| DA0052#车间废气排放口◎2# | 烟气温度(℃) | 49.8 | 49.3 | 49.6 | 49.3 | 49.8 | ||
| 标干风量(m³/h) | 12770 | 13059 | 12778 | 13334 | 13334 | |||
| 非甲烷总烃 | 实测浓度(mg/m³) | 0.87 | 0.56 | 2.78 | 0.66 | 2.78 | ||
| 排放速率(kg/h) | 0.011 | 7.3×10-3 | 0.036 | 8.8×10-3 | 0.036 | |||
| DA002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3# | 烟气温度(℃) | 118.6 | 119.9 | 121.3 | 120.6 | 121.3 | ||
| 标干风量(m³/h) | 9345 | 8999 | 9129 | 8993 | 9345 | |||
| 实测含氧量(%) | 11.9 | 12.1 | 11.2 | 12.4 | 12.4 | |||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mg/m³) | 65 | 70 | 60 | 76 | 76 | ||
| 折算浓度(mg/m³) | 125 | 138 | 107 | 155 | 155 | |||
| 排放速率(kg/h) | 1.17 | 1.24 | 0.98 | 1.39 | 1.39 | |||
| DA0032#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4# | 烟气温度(℃) | 117.5 | 116.9 | 116.8 | 115.5 | 117.5 | ||
| 标干风量(m³/h) | 9392 | 9570 | 9746 | 9594 | 9746 | |||
| 实测含氧量(%) | 12.3 | 12.4 | 12.5 | 12.3 | 12.5 | |||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mg/m³) | 75 | 71 | 68 | 73 | 75 | ||
| 折算浓度(mg/m³) | 151 | 144 | 140 | 147 | 151 | |||
| 排放速率(kg/h) | 1.42 | 1.38 | 1.36 | 1.41 | 1.42 | |||
|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最大值 | |||||
| 2021/10/21 | DA001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1#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 |
| 烟气温度(℃) | 45.1 | 45.0 | 45.7 | 45.5 | 45.7 | / | |||
| 标干风量(m³/h) | 68919 | 67637 | 71382 | 72632 | 72632 | / | |||
| 实测含氧量(%) | 14.5 | 14.5 | 14.5 | 14.5 | 14.5 | / | |||
| 汞及其化合物* | 实测浓度(μg/m³) | 0.091 | 0.039 | 0.047 | 0.102 | 0.102 | / | ||
| 折算浓度(mg/m³) | 1.7×10-4 | 7.2×10-5 | 8.7×10-5 | 1.9×10-4 | 1.9×10-4 | 0.05 | |||
| 排放速率(kg/h) | 1.2×10-5 | 4.9×10-6 | 6.2×10-6 | 1.3×10-5 | 1.3×10-5 | / | |||
| 2021/10/25 | DA002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2# | 烟气温度(℃) | 115.8 | 115.3 | 115.7 | 115.5 | 115.8 | / | |
| 标干风量(m³/h) | 10019 | 9673 | 9988 | 9636 | 10019 | / | |||
| 实测含氧量(%) | 12.4 | 12.4 | 12.5 | 12.5 | 12.5 | / | |||
| 2021/10/25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mg/m³) | 90 | 72 | 75 | 75 | 90 | / | |
| 折算浓度(mg/m³) | 183 | 147 | 154 | 154 | 183 | 200 | |||
| 排放速率(kg/h) | 1.83 | 1.42 | 1.54 | 1.48 | 1.83 | / | |||
| 2021/10/25 | DA0032#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3# | 烟气温度(℃) | 115.8 | 115.3 | 115.7 | 115.7 | 115.8 | / | |
| 标干风量(m³/h) | 10019 | 9673 | 9988 | 9988 | 10019 | / | |||
| 实测含氧量(%) | 12.4 | 12.4 | 12.5 | 12.3 | 12.5 | / | |||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mg/m³) | 90 | 72 | 75 | 66 | 90 | / | ||
| 折算浓度(mg/m³) | 183 | 147 | 154 | 133 | 183 | 200 | |||
| 排放速率(kg/h) | 1.83 | 1.42 | 1.54 | 1.33 | 1.83 | / | |||
| 2021/10/21 | DA0041#车间废气排放口◎4# | 烟气温度(℃) | 32.7 | 34.2 | 35.0 | 35.0 | 35.0 | / | |
| 标干风量(m³/h) | 23691 | 22901 | 23209 | 23876 | 23976 | / | |||
| 颗粒物 | 实测浓度(mg/m³) | 4.4 | 4.8 | 4.4 | 5.0 | 5.0 | 120 | ||
| 排放速率(kg/h) | 0.10 | 0.11 | 0.10 | 0.12 | 0.12 | / | |||
| 非甲烷总烃 | 实测浓度(mg/m³) | 2.61 | 2.73 | 2.76 | 2.90 | 2.90 | 120 | ||
| 排放速率(kg/h) | 0.062 | 0.063 | 0.064 | 0.069 | 0.069 | / | |||
| 2021/10/21 | DA0052#车间废气排放口◎5# | 烟气温度(℃) | 35.5 | 35.9 | 36.1 | 36.3 | 36.3 | / | |
| 标干风量(m³/h) | 33789 | 33437 | 33111 | 33512 | 33789 | / | |||
| 颗粒物 | 实测浓度(mg/m³) | 5.2 | 4.4 | 4.7 | 4.2 | 5.2 | 120 | ||
| 排放速率(kg/h) | 0.18 | 0.15 | 0.16 | 0.14 | 0.18 | / | |||
| 非甲烷总烃 | 实测浓度(mg/m³) | 2.44 | 2.49 | 2.54 | 2.52 | 2.54 | 120 | ||
| 排放速率(kg/h) | 0.082 | 0.083 | 0.084 | 0.084 | 0.084 | / | |||
2021年6月16日、2021年10月25日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1车间与2车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根据企业提供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及本次验收现场监测结果,项目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达标。
9.2.4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 监测日期 |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dB(A)) | |
| 昼间 | 夜间 | |||
| 2021/06/16 | ▲1# | 厂界西侧外1m | 57.6 | 46.4 |
| ▲2# | 厂界南侧外1m | 57.5 | 45.4 | |
| ▲3# | 厂界东侧外1m | 58.9 | 44.9 | |
| ▲4# | 厂界北侧外1m | 58.5 | 45.4 | |
| 2021/08/19 | ▲1# | 厂界西侧外1m | 57.5 | 45.9 |
| ▲2# | 厂界南侧外1m | 58.1 | 44.8 | |
| ▲3# | 厂界东侧外1m | 57.5 | 44.3 | |
| ▲4# | 厂界北侧外1m | 57.0 | 45.3 | |
10.环境风险事故及应急措施调查
10.1环境风险事故分析及应急措施
10.1.1企业总图布置与风险防范
在厂区内的总平面设计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
10.1.2危险物质储存防范措施
①原料的储存
化学品入库时,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生产场所(如生产车间)允许存放一定量的待用化学品。
②原料的装载及处理装载化学品的容器保持完好,严禁滴漏。不能继续使用的容器,应放到有明显标志的指定的废物堆放处,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有关固体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集中妥善处理。
③物料泄漏应急措施
当发生厂内危险物质泄漏时,泄漏量不大时立即采用消防沙掩埋,泄漏量较大时立即将物料转移至备用空桶并对地面遗留的化学品用消防沙掩埋,产生的废消防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者关闭雨水排放口截断阀,将物料引入应急收集池。
10.1.3危险废物暂存防范措施
①危废暂存处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
②危险废物入库时,分区存放,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进行处理;
③暂存间铺设混凝土地面,保证贮存仓库的防渗、防漏。库房室内控温、控湿,经常检查,并配备相应灭火器;
④配置沙土箱和适当的空容器、工具,以便发生泄漏时收集溢出的物料;
⑤加强车辆管理,叉车进出车间应严格限速,并划定路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⑥在危废仓、车间等显眼的地方做好应急物资、防范措施标示。
10.1.4生产废水泄漏的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放的因素,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①排水管道破裂:关闭厂区雨水总排放口截断阀,及时联络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若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通知生产现场停止废水的继续排放,防止废水外漏。
②水泵故障:当一台发生故障后立即启动备用水泵,若两台水泵同时发生故障时,应紧急联络生产现场停止废水的继续排放,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维修,修复后方可继续生产。
③废水溢出泄漏:关闭雨水排放口截断阀,防止泄漏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外环境,可立即用挡板或沙子将渗漏的废水围起来,防止废水的扩散,并通知生产现场停止废水的继续排放。
当厂区内发生废水泄漏时,由于事故源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内均设置有废水收集沟,废水收集沟与厂区废水收集池和泵房连接,泄漏事故发生后,启动废水泵,可确保泄漏的废水在生产车间范围内。
10.1.5火灾造成的伴生/次生污染环境风险防范
技改前项目已设置容积为600m³的事故应急池,因此技改项目可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以满足全厂事故废水收集要求。
本项目事故应急池设置和使用要求如下:
(1)应设置迅速切断事故废水直接外排并使其进入储存设施的措施;
(2)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受污染的排水不宜进入储存设施;
(3)事故池可能收集挥发性有害物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事故池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5)自流进水的事故池内最高液位不应高于该收集系统范围内的最低地面标高,并留有适当的保护高度;
(6)当自流进入的事故池容积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须加压外排到其它储存设施时,用电设备的电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10.2环境风险事故调查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10.2.1环境风险事故性调查
该项目自建成投入试运行至今,在施工期、试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
10.2.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厂区内的总平面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2)原料的储存,化学品入库时,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生产场所(如生产车间)允许存放一定量的待用化学品;原料的装载及处理装载化学品的容器应保持完好,严禁滴漏。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有关固体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集中妥善处理;厂内配备消防沙及容器空桶,防止物料泄露时对外界的影响,同时建设有事故应急池。
(3)危废暂存处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危险废物入库时,分区存放,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进行处理;暂存间铺设混凝土地面,保证贮存仓库的防渗、防漏。定期检查库房室内控温、控湿,及时修补、调整,配备相应灭火器。
(4)当厂区内发生废水泄漏时,厂区配备事故应急池,车间内均设置有废水收集沟,废水收集沟与厂区废水收集池和泵房连接,泄漏事故发生后,启动废水泵,可确保泄漏的废水在生产车间范围内。
10.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落实情况
为保证日常生产安全,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安全主任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并设有应急救援队。
11.环境管理检查内容
11.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执行情况如下:
(1)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8月;
(2)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环函〔2020〕130号《黄冈市环保局关于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0年9月。
11.2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有关环境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了人员全面负责环保工作的管理任务,协调公司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建立了多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的相关文件来支持公司环保部门的运作。
11.3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项目建设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由公司专职人员负责,己建的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能够满足公司环保要求。
11.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11.5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情况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环卫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气化炉渣、废导热油。废布料,废包装材料,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待鉴定;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厂内30㎡危废暂存间(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地面整洁无脏污),暂存间目前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企业承诺后续完成整改;危废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联单齐全,处置记录完整可查。
11.6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 序号 | 环评批复 | 落实情况及运营期说明 |
| 1 | 该项目(备案代码:2019-421121-17-03-001354)选址位于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内,总投资1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万元。本次主要技改内容有:(一)改造淘汰老旧设备,引进高温溢流小浴比染缸160管、16台定型机及配套设备、1套染化料输送及中控系统,配套建设智能立体仓库(染化料和坯布仓库);(二)对现有1台额定热功率为7MW的燃气导热油炉燃料来源进行改造;(三)改造现有污水处理站,将现有曝气池改造为生物接触氧化池;(四)淘汰氯漂工艺,采用无氯漂白工艺,使用双氧水代替次氯酸钠。染色使用活性染料代替硫化染料、直接染料。本次技改产能不增加,投产后高档服装面料总产能维持60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不变。 | 本项目位于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总投资1173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项目已建成运营,投产后高档服装面料总产能维持60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不变。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园区规划及环境准入要求,符合长江大保护政策,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满足不增污要求,环境影响可缓解控制,运营可行。运营期说明:项目已完成引进高温溢流小浴比染缸124管、1#车间4台定型机、2#车间2台定型机及配套2套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1#车间“一拖四”、2#车间“一拖二”)的建设;导热油炉燃料来源改造及2套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对应12m高排气筒(DA002、DA003)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曝气池改造为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工艺及规模完全建成并稳定运行;无氯漂白工艺、活性染料替代等工艺措施已落实并稳定运行。剩余定型机、智能立体仓库、部分染化料输送及中控系统等设施,企业将根据发展规划在运营期内逐步完善,确保最终达到环评批复的产能及设施配置要求。 |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团风县城南工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满足不增污要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 ||
| 2 | 落实现有设备拆除过程和本项目施工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节全过程减排,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落实《报告书》中环保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禁止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禁用染料、含国内、国际禁用的对人体致敏、致癌成分的染料和助剂以及含重金属染料和助剂。 | 项目已建成运营,在设备拆除和施工阶段严格落实了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运营期注重工艺环节全过程减排,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严格禁止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禁用染料、含国内国际禁用的对人体致敏致癌成分的染料和助剂以及含重金属染料和助剂,从源头有效控制污染。 |
| 3 | 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定型废气经过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P4)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MHC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天然气、生物质两用导热油炉废气经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P5、P6)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₂、NOₓ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₂、NOₓ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 项目已建成运营,废气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定型废气经2套静电式烟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4、DA005共2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经2套多管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DA003共2个12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₂、NOₓ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生产车间、物料贮存输送、生产过程等单元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落实;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调节池已完全密闭,厌氧池已密闭、预留检修气口,好氧池暂未密闭及收集,目前厂界恶臭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企业后续将对好氧池采用“加盖密闭”处理,对厌氧池气口加装固定密封盖板,确保污水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全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 |
| 落实生产车间及物料贮存、输送、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站等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限值要求。 | ||
| 4 | 废水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按照“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染色废水、洗毛脱水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脱硫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和脱硫系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中水回用须满足相关控制要求。外排废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项目已建成运营,厂区给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置,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气浮池+二沉池”工艺建成并稳定运行,处理规模4500m³/d,实际生产废水排放量4359.4m³/d,工艺废水、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等经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5 |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 项目已建成运营,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染色机、定型机、各类泵等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利用厂房隔音等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
| 6 | 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对厂区危废等采取分类分区存放,不同物质的储存区须界限清楚、标识明晰,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 项目已建成运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厂区设置30㎡专门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分区存放危废,暂存库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已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目前暂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企业后续将完善暂存库设施:新增容积≥5m³集液池;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联单齐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经脱水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截至本次验收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年产生量,未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后续产生后将按规范委托CMA资质机构开展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结果对应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 |
| 废布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物质气化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须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如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化污泥委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全厂应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 ||
| 7 |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别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 项目已建成运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划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按标准建设;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定期观测,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运营期说明: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有效,无剩余建设内容,后续将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
| 8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设置切换装置及与其对应的厂区污水处理站连接管网。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重新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项目已建成运营,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储存输送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管理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建成应急事故池并与污水处理站连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并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运营期说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行有效,后续将持续优化风险监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和联动机制,适时考虑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
| 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 ||
| 9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全厂废水排放口须设置污水流量计和包含测量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在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须设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以上在线设备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定期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应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 项目已建成运营,规范设置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全厂设置一个规范化废水排放口,安装污水流量计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定期比对监测和校准;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初期雨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口为明渠式。 |
| 10 | 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项目已建成运营,按《报告书》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 |
| 11 | 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应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监测制度、设施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档案、监测报告档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记录档案、设施维护档案、公文函件档案等。 | 项目已建成运营,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定期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各类档案。 |
| 12 | 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 项目已建成运营,在初步设计环保篇章中优化细化了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了环保条款和责任,确保了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
| 13 |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若建成后超出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应调整产品生产方案。 | 项目已建成运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突破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14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 项目已建成运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投产前已按要求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将环评及批复中污染物排放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已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调试情况,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公开验收报告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
| 该项目投产前,应向我局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 ||
| 15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项目已建成运营,落实《报告书》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在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 ||
| 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12.1结论
12.1.1生产工况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现场监测期间,本次验收范围内的一期生产设备(1车间4台定型机、2车间2台定型机,合计6台)及配套环保设施(2套定型废气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等)运转正常。本期实际日产能为7.03万米/天(年产能按年生产320天核算为2250万米/年),监测期间实际日产量约5.83万米/天,实际生产负荷达到日产能的83%,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
12.1.2废水监测结论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出水中的色度(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六价铬、硫化物*、苯胺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5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及团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标准要求。
12.1.3废气监测结论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12.1.4噪声监测结论
本次现场监测期间,厂界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12.1.6固体废物检查结论
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内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与处置措施已规范执行,涉及的固废种类包括验布过程产生的废布料、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定型废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物质气化炉渣及废导热油。其中,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在厂内暂存间规范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物质气化炉灰渣目前尚未签订综合利用协议,暂按规范要求在灰渣场袋装暂存,企业承诺后续尽快对接合规接收单位并签订协议,实现外售综合利用;
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废导热油均暂存于厂内30㎡危废暂存间(具备防渗、防火、防泄漏三方防护措施),暂存间地面整洁无脏污,已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目前暂未设置集液池及通风设施,企业承诺后续完成整改,新增集液池及强制通风装置,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全项要求,危废按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处置记录完整。
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经脱水(含水率≤60%)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截至本次验收产生量极少,暂无法核算实际年产生量,企业已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后续将按规范开展鉴别及处置,企业明确产生后的收集、暂存、鉴别、处置全流程要求,后续将按规范委托CMA资质机构开展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结果对应分类处置,确保合规。
目前运营期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已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2.1.7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结论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本工程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共6项,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项目技改后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没有超过团风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工业基布及面料6000万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团建环字[2005]104号)、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团环函[2017]41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表12.1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 | 已有总量控制指标 | |
| 废水 | COD | 97 |
| NH3-N | 7.2 | |
| 废气 | 颗粒物 | 59 |
| SO2 | 174 | |
| NOx | 126.9 | |
| 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 | 0.307 | |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75%以上,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12.2建议
(1)完善环保制度,规范环保档案及台帐记录,制定并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环保工程验收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以及其它环境统计资料。
(3)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与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危废暂存间集液池与通风设施配置,规范危险废物标识,落实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全流程环保管理要求。
(4)规范染整过程中水洗、定型等生产操作,加强污水处理站中污泥、废导热油、染料废包装物、定型废油等危废的收集、转运;加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风险监控力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应急联运机制。
(5)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性能,加强地面防渗处理;废气处理系统做好围堰,加强日常巡查。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黄冈市团风县城南工业园区 | |||||||||||||||||||
| 建设单位 |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438800 | 联系电话 | 13872027383 | ||||||||||||||||||
| 行业类别 | 棉针织品印染加工类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0年8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1年9月 |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高档服装面料6000万米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高档服装面料2250万米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173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933 | 比例 | 7.95%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53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000 | 比例 | 9.50%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环评审批部门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文号 | 黄环函[2020]130号 | 批准时间 | 2020年9月1日 | 环评单位 | 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560小时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 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 废水 | |||||||||||||||||||||||
| 化学需氧量 | 70.12 | ||||||||||||||||||||||
| 氨氮 | 7.012 | ||||||||||||||||||||||
| 石油类 | |||||||||||||||||||||||
| 废气 | |||||||||||||||||||||||
| 二氧化硫 | 65.23 | ||||||||||||||||||||||
| 烟尘 | |||||||||||||||||||||||
| 氮氧化物 | 92.325 | ||||||||||||||||||||||
| 工业粉尘 | 21.781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 物 |
非甲烷总烃 | 0.307 | |||||||||||||||||||||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31—-—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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